金湖县防返贫救助保险承保机构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4-08-29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金湖县防返贫救助保险承保机构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831-JLXM-C2024-0007 项目名称:金湖县防返贫救助保险承保机构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投标报价指供应商所报项目服务费用占理赔金额的百分比,投标报价>10%均作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C-320831-JLXM-D2024-0019

项目名称: 金湖县防返贫救助保险承保机构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 中标/成交优惠率
1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公司 913208317431009698 金湖县衡阳南路100号2号商铺104#、105# 10% 1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金湖县防返贫救助保险承保机构项目

服务范围:

1. 救助对象及标准

1)救助对象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金湖县农 村户籍人口。

金湖县处于贫困边缘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和因病、因灾、因学致贫返贫等临贫易贫人群。

③ 住院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各类补偿后仍需个人支付的费用。

④子女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顶岗实习)期间,年支付学费、住宿费、教科书费8000元以上的部分。

⑤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包括: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滑坡、地面突然塌陷)所导致的家庭房屋建筑物及室内财产的损失。

⑥因交通意外事故(需由第三方赔偿而无法找到第三方的)所导致的需要长期治疗的住院费用。

⑦因病、因学、因灾导致家庭实际收入减少且低于当地 扶贫 标准的差额部分。

服务要求:

1.① . 因病致贫

每人赔偿限额为 10万元。

预警线

自付医疗费用

赔偿比例

10000元

10000元以下

30%

10000元(含)-50000元

50%

50000元(含)-100000元

70%

100000元(含)以上

90%

. 因学致贫

预警线

自付超出预警线部分

赔偿比例

8000元

3000元以下

100%

3000元(含)-5000元

80%

5000元(含)以上

60%

. 因灾致贫

保险金额

预警线

自付超出预警线部分

赔偿比例

30000元/年

10000元

10000元以下

30%

10000元(含)-30000元

50%

30000元(含)以上

70%

④. 因交通意外致贫。 参照 “因病致贫”的赔付标准。

2. 金申请发放程序

申领补助严格按照 “个人申请—村级初审—镇街复审—承保机构调查核实—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备案 —承保机构发放”的程序执行。

① 个人申请。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填报《 金湖县 防返贫基金申请表》和基金承诺书,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相关的依据材料。

② 村居初审。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将申请表、户口簿复印件交由所在村(居)进行初审,重点审查是否符合救助相关条件。(在村居公开栏予以公示一周)

③ 镇街复核。村居初审后,将申请材料提交所在镇街审核复查,镇街核实通过后报承保机构审核。(在镇街公开栏予以公示一周)

④ 承保机构调查核实。承保机构对救助对象是否符合救助条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调查核实结果汇后报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备案。

⑤ 承保机构发放救助金。承保机构调查核实后将发放对象名册汇总报 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 备案,承保机构统一将救助资金通过 “一折通”方式打卡发放到位。

服务时间:

2024年-2026年)

服务标准:

经办保险公司开展 “防贫保”项目,要坚持惠民利民原则,确保参保贫困农户的利益 在理赔服务上,要简化流程手续、开辟绿色通道,减少中间环节,方便贫困农户,坚持做到 “应赔尽赔、应赔快赔”。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华、柏芬香、刘志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参照苏招协 [2022]002号文件规定标准的85%为此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金湖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金湖县神华东路95号

联系人:朱杰家

联系电话:18888126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金湖县市民中心三楼西二区308室

联系人:伍秀莲

联系电话:15380630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秀莲

电话:15380630688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