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监测评估项目中标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监测评估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81-HZGL-G2024-0007 项目名称: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监测评估项目 预算金额:76.4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5万元 采购需求: 为切实加强水域管理、保护与治理,充分发挥水域综合功能,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强化水域监测评估建立健康档案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3)1号)和《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做好全市水域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东台河、何垛河等48条845.8公里国普河道水域监测评估工作
项目详情
二 、 项目名称: 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监测评估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1 |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321000E8023334XW | 江苏省扬州市物港路30号 | 95.46(均分制) | 7212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 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监测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 对 东台河 、 何垛 河等 48 条 国普 河道水空间、水安全、水资源、水生境、水生物、水感官 等 不同方面的指标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数据编制水域监测评估报告,通过审查验收。 水域面积 变化率 监测须结合高分辨率影像资料,提取水域变化区域,测绘地理坐标、面积并进行实地调查来开展。水质、 生物多样性 等监测数据应由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提供。服务期内水域监测评估指标有多次监测数据的,采用算术平均值作为代表值评价。 水域状况评价时限应涵盖丰、平、枯不同的时期,选择一个完整的年度(特殊情况,也不低于 8个月,要横跨三个不同的水期)。 评估范围为: 东台市境内东台河、何垛河等48条国普河道。 服务要求: ( 1)现状调查:对评估河道进行现场踏勘和调查,收集相关资料; ( 2)现状监测: 根据《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水域状况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水办河湖〔 2024〕4号)要求,对东台河 、 何垛 河等 48 条 国普 河道 水域状况监测与评价,其中 三仓河、梁垛河等 6条河道按照B 类河湖健康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监测与评价,海溱河、头富河等42条河道按C类河湖健康评价项目进行监测与评价( 详见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状况监测与评价计划表) 。完成参评河道的水空间、水安全、水资源、水生境、水生物、水感官等不同方面的指标监测工作。其中,水空间监测包含水域面积变化率(评价期间内完成 ≥1次);水安全监测包含岸坡稳定性、岸带植被覆盖率 、 防洪堤防(坝)防洪达标率(评价期间内完成 ≥1次);水资源监测包含生态流量满足程度(评价期间内完成 3 次 ,丰水、平水、枯水期各一次 );水生境监测包含水质优劣程度 、最差水质指标 (评价期间内每月 ≥1次);水生物监测包含鱼类保有指数/鱼类多样性指数(评价期间内完成≥1次);水感官监测包含公众满意度(评价期间内完成≥1次)。 ( 3)河道断面监测:共计 48 条河道,不少于 54 个断面 ( 详见东台市国普河道水域状况监测与评价计划表), 各断面具体位置以采购人确认为准。 ( 4)评价报告:按省发布实施《DB32/t4463-2023水域状况评价规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域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2]4号)要求和标准,对参评河道生态状况健康进行评估,编制水域监测评估报告。 服务时间: 365 日历天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服务标准: 合格,成果应满足《 DB32/t4463-2023水域状况评价规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域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水河湖[2022]4号)、《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河湖水域状况评价工作的通知》(苏水办河湖〔2024〕4号)的技术要求(如有新的文件标准按新标准执行),并通过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交付的成果必须签署齐全,图文清楚,图面清晰,完整齐全。 上交技术成果资料:水域监测评估,每份包含书面形式与电子版,书面报告 5份,电子版1份(载体为U盘)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万爱群、陈德贵、陈强、朱自英、程小光
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3000元,由采购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台市水务局项目专户
单位地址:东台市广场路6号
联系人:何贤锋
联系电话:180529203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北星北路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133760967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13376096737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