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设备成交公告采购包2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4-12-1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设备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000-JITC-X2024-0334 项目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设备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99.600000万元(采购包1:35.000000万元;采购包2:10.000000万元;采购包3:70.000000万元;采购包4:40.000000万元;采购包5:36.800000万元;采购包6:107.8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9.60万元人民币;其中采购包1最高限价35.0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2最高限价1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3最高限价7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4最高限价40.0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5最高限价36.80万元人民币,采购包6最高限价107.8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号采购包名称采购需求最高限价(人民币)采购包1组织染色机组织染色机一套,用于病理分析前样本的染色等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C-320000-JITC-X2024-0334

二、项目名称: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技术办案智能辅助系统设备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微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1330103754433064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346800元 346800元

采购包2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常州市禾古科技有限公司 91330103754433064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96000元 96000元

采购包3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南京超微兴科技有限公司 91330103754433064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695000元 695000元

采购包4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北京三安思友科技有限公司 91330103754433064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392000元 392000元

采购包5

此采购包已作废

采购包6

序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供应商地址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中标/成交金额
1 苏小强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913301037544330641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八方城8幢601室 953100元 1059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1、采购包 1 组织染色机;

品牌: 制造商, 樱花医疗科技(泰州)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组织染色机;

数量: 1套;

单价: 346800元。

2、 采购包 2: 医用影像学数据阅片平台

品牌:制造商 常州市禾谷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新万像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医用影像学数据阅片平台;

数量:1套;

单价: 96000元。

3、采购包 3: RTI反射变换成像仪;

品牌: 制造商, 南京超微兴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RTI反射变换成像仪;

数量:1套;

单价: 695000元。

4、 采购包 4:司法会计查账分析平台及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品牌:司法会计查账分析平台制造商, 北京审友数治科技有限公司;数据智能分析系统制造商,长沙思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司法会计查账分析平台及数据智能分析系统;

数量:1套;

单价: 392000元。

5、 采购包 6:AI深伪视频检测系统和视频证据审查系统;

品牌: 制造商, 北京多维视通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型号: AI深伪视频检测系统和视频证据审查系统;

数量:1套;

单价: 1059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包1评审专家:封志杰、卢宁、方超; 采购包2评审专家:封志杰、卢宁、方超; 采购包3评审专家:封志杰、卢宁、柯圣斌; 采购包4评审专家:封志杰、卢宁、辛丽华; 采购包5评审专家:封志杰、卢宁、汤鹏; 采购包6评审专家:封志杰、卢宁、汤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70%,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采购包1:3641.40元人民币;采购包2:1008.00元人民币;采购包3:7297.50元人民币;采购包4:4116.00元人民币;采购包6:10954.30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包5,电子数据取证工作站,由于有效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采购包作废。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

单位名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宁海路73号

联系人:汤开斌

联系电话:837981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郑和中路118号D座

联系人:张浩宇

联系电话:138518332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浩宇

电话:1385183329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