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成交公告采购包1
- 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 范围: 效证明证书或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以中小企业名义(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应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C2025-0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投入约人民币50万元/年,合同期一年,国有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继承公证950元/件,宅基地(含集体土地安置房)不动产继承公证450元/件
项目详情
二、项目名称: 南通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公证处 | 12320683MB0263708A | 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路555号 圆融汇四号楼101 | 97.33(均分制) | 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 称 :南通市通州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不动产继承公证法律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1)就不动产继承类公证事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继承、遗赠扶养协议等)现场接待、咨询、业务办理,并将各类型业务办理所需材料清单提供办事群众。 (2)对权属清晰的不动产继承登记材料进行审查。审查范围包括: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材料; 被继承人在不动产中应享有的份额; 所有法定继承人证明材料; 所有继承人间就作为被继承人遗产的不动产权利归属是否已达成一致意见。 (3)公证书出具要求:材料齐全的现场办理并在7日内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中须载明被继承人在不动产中享有的份额及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并在公证办理时由最终确定的继承人及相关权利人对不动产的登记提出申请并填写询问笔录等。 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成交费率:优惠率 5%。结算时按国有建设用地的不动产继承公证每件公证费950元*(1-5%),宅基地(含集体土地安置房)不动产继承公证每件公证费450元*(1-5%)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闻晓钟、夏蓓、陈春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 2022】002文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计算汇总后的40%计取 。 计 人民币 肆仟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通市通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金沙街道大庆路36号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0716208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人:高建华
联系电话:15206290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建华
电话:15206290292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