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项目名称: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YCGL-C2025-0007 项目名称: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对新沂市骆马湖新店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骆马湖窑湾水源地北、沂河口、水警大队东、老沂河入湖口、蔡圩子5个浮标站进行运维,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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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JSZC-320381-YCGL-C2025-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1-2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YCGL-C2025-0007
项目名称: 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骆马湖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预警平台运行维护项目,对新沂市骆马湖新店饮用水源地水质自动监测站及骆马湖窑湾水源地北、沂河口、水警大队东、老沂河入湖口、蔡圩子 5 个浮标站进行运维, 具体详见 磋商文件 。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
3.供应商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必须提供,填写完整,加盖电子签章,如不填写完整,视为无效,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1-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11-2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新沂市422_第一开标室(新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 .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5 年 11 月 25 日 09:30 )前。
2 . 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 “ 苏采云 ” 系统(详见 磋商 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 .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 .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 .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质疑接收人: 王辉 ,联系方式: 0516-83318860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 144 号
(四) 磋商 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 更正(澄清)公告 ” 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 。发布本项目的 “ 更正(澄清)公告 ” 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 “ 更正(澄清)公告 ” ,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 磋商
终止 磋商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 终止公告 ” 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 供应商 ,发布本项目的 “ 终止公告 ” 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 “ 终止公告 ” ,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 “ 苏采云 ” 系统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03d3a425-dff7-45bf-9ffd-2206ab48053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建业路118号
联系人:马礼
联系电话:135853783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越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144号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0516-833188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辉
电话:0516-83318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