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障(雷达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江北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障雷达服务项目
- 概况: 1.1项目编号:JSGC24G9072 1.2项目名称:江北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障项目(雷达服务) 1.3项目预算:80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80万元 1.4采购需求:PM2.5、空气优良率两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事关江北新区高质量考核完成情况,为改善新区两项考核指标,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其中计划采购雷达服务项目,用于开展新区浦口大气国控站周边重点区域的扫描、溯源工作,为管理决策部门下一步的管控和治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促进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02
项目详情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受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采购人)
委托,就
江北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障项目(雷达服务)
进行
公开招标采购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北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障项目(雷达服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合法
获
得采购项目的
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4
月
1
6日9
:
3
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
JSGC24G9072
1.2项目名称:
江北新区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保障项目(雷达服务)
1.3
项目
预算:
8
0
万元
项目最高限价
:
8
0
万元
1.
4
采购需求
:
PM2.5、空气优良率两项大气环境质量指标事关江北新区高质量考核完成情况,为改善新区两项考核指标,有必要采取相关措施,其中计划采购雷达服务项目,用于开展新区浦口大气国控站周边重点区域的扫描、溯源工作,为管理决策部门下一步的管控和治理提供科学的依据,从而促进新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
5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个月。
1.6
行业划分:
本项目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7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
是
1.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
投标人的
资格要求
2.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或证明材料
);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仅接受中小企业供应商投标(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2.
3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
2
024年
3
月
2
6日
1
7时至
2
024年
4
月
2
日
1
7时
;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
810
室
。
3.3
具体获取
方式:
(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http://www.365trade.com.cn/
(以下简称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
投标人
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
(
2)
投标人
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费用支付所需时间,
务必在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前
完成
招标文件服务费(如有)
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招标文件。
支付方式:
登录平台
(网址:
http://www.365trade.com.cn/
)
(
3)
投标人可通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档,纸质文件在招标文件电子档下载成功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获取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10
室(招标文件电子档与纸质文件不一致的,以纸质文件为准)
,
纸质文件需要邮寄的,可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服务费发票,
由采购代理机构出具
,
投标人
通过平台
“发票管理”模块进行操作。
投标人
选择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可在支付后
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选择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开标时在开标现场领取;
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
收取,发票由
平台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下载者可在支付后
3日内登陆前述模块下载。非因
招标
代理机构或平台公司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
4
)平台网站首页
“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
投标人
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
010-86397110,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
5
)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
招标文件服务费
(如有)
支付
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3.
4
招标文件服务费
每套
100
元,缴纳后不退。
四、
提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截止时间和地点
4.1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9
:00-
9
:
3
0
(北京时间)
;
4.2
地点:
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A座28楼2809室;
4.3
投标人因故无法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亲自送达的,可采用邮寄的方式送达(邮寄地址: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 顾诗洁<收>
17366008233
)。采取邮寄方式的,须保证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并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投标人需自行承担邮寄标书丢失、破损等风险,投标人需单独另附一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手机号码)表,以便登记投标人及联系投标人使用。如有其它不解投标事宜请及时与采购代理联系。
五、开标时间
5
.1
时间:
2
024
年
4
月
16
日
9
:
3
0
(北京时间)
;
5
.2地点:南京市山西路
8
号
金山
大厦
A座28楼
28
09
室
。
六
、公告期限
、发布媒体
6
.1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6
.2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
七
、其他补充事宜
7
.1勘察现场或答疑: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投标人可自行勘察。
7
.
2
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投标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
本项目的
采购活动
;
(
3)
投标人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4)投标人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7.
3
投标人诚信档案
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http://222.190.243.84: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
投标
文件截止日两天前办理。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
文件
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
文件
的组成部分。
7
.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
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2
(
3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
仅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暨信用承诺书
”(
信用承诺书下载方式详见
招标文件第二章
3.4
投标人诚信档案管理)。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条”和“七、其他补充事宜
7
.2
(
3
)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
三
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八
、对本次
采购
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
.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
地
址: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凤滁路
48号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5-88020031
8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山西路
8号金山大厦A座28层2
810
室
邮
箱:
jsgczb@sina.com
联系人:顾诗洁
陈丹
联系电话:
025-83690579
8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顾诗洁
陈丹
联系电话:
025-8369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