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善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采购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4-08-0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上善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FHXH-C2024-0011 项目名称:上善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9.422851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上善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JSZC-320115-FHXH-C2024-001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招标代理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8-16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FHXH-C2024-0011

项目名称: 上善居小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38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79.422851万元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见附件);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6.(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6日至2024年08月1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招标代理部

方式: 现场、网络获取,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网络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将以上报名资料扫描为PDF发送至1786539154@qq.com并与项目负责人联系025-51196766。

售价: 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8-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三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2024-08-16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 投标 文件一并递交。

备注: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 集中考察或答疑

本项目按以下第( 2 )种方式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

1)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供应商代表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参加集中考察或答疑 ,详见磋商文件。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5. 响应 文件份数:纸质文件一式 份(正本壹份、副本 份),每份 响应 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或“副本”,电子文件一份(U盘单独密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政府东山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

联系人:杜勇峰

联系电话:02552198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枫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务本路79号(江宁高新园)3楼

联系人:张益

联系电话:025-51196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益

电话:025-51196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