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04-2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NJDL-G2025-0018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万元(采购包1:345.000000万元;采购包2:335.000000万元;采购包3:175.000000万元;采购包4:165.000000万元;采购包5:160.000000万元;采购包6:160.000000万元;采购包7: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包号单位名称地址预估用餐人数预算金额(万元)合计(万元)包一巡特警大队(含基地)建邺区荷塘路6号260260345经侦大队建邺区宜悦街6号260:90260:85包一:包二分局机关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260:340260:335345:335包一:包三沙洲派出所建邺区河西大街8号260:100260:100345:175兴隆派出所建邺区巴山路6号260:80260:75包一:包四滨江派出所建邺区螺丝桥大街108号260:90260:90345:165江心洲派出所建邺区星影路9号260:80260:75包一:包五治安大队建邺区宜康街11号260:80260:80345:160南苑派出所建邺区应天大街899号260:80260:80包一:包六莫愁湖派出所建邺区纪念馆东路9号260:80260:80345:160南湖派出所建邺区露园街26号260:80260:80包一:包七双闸派出所建邺区双闸路109号260:80260:80345:160莲花派出所建邺区莲池路111号260:80260:80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七个包的投标,但不可兼中;评标顺序为: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4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JSZC-320100-NJDL-G2025-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05-14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NJDL-G2025-0018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500.000000万元(采购包1:345.000000万元;采购包2:335.000000万元;采购包3:175.000000万元;采购包4:165.000000万元;采购包5:160.000000万元;采购包6:160.000000万元;采购包7:1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

采购需求:

包号

单位名称

地址

预估用餐人数

预算金额(万元)

合计(万元)

包一

巡特警大队(含基地)

建邺区荷塘路 6

260

260

345

经侦大队

建邺区宜悦街 6

90

85

包二

分局机关

建邺区雨润大街 99

340

335

335

包三

沙洲派出所

建邺区河西大街 8

100

100

175

兴隆派出所

建邺区巴山路 6

80

75

包四

滨江派出所

建邺区螺丝桥大街 108

90

90

165

江心洲派出所

建邺区星影路 9

80

75

包五

治安大队

建邺区宜康街 11

80

80

160

南苑派出所

建邺区应天大街 899

80

80

包六

莫愁湖派出所

建邺区纪念馆东路 9

80

80

160

南湖派出所

建邺区露园街 26

80

80

包七

双闸派出所

建邺区双闸路 109

80

80

160

莲花派出所

建邺区莲池路 111

80

80

注:投标人可以参加七个包的投标,但不可兼中;评标顺序为: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包六、包七。已被评为上一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将不再进入下一包号的候选人排序。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2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3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4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5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6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包7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供应商为小微企业的,报价给予10%的扣除。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2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3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4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5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6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采购包7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5-14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交易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 勘察及答疑 ,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3.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 下载地址 CTRL+ 鼠标左键)。

4.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www.ccgp-jiangsu.gov.cn )更正公告。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5 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采购包6、采购包7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2号楼东楼

联系人:朱警官

联系电话:025-84420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东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府前东路9号万达广场E座1213-1216室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025-51195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025-5119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