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大楼幕墙维修项目采购公告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4-12-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检察院大楼幕墙维修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91-SZZH-C2024-0042 项目名称:检察院大楼幕墙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9.99170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大厦幕墙防水零星维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6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检察院大楼幕墙维修项目 JSZC-320591-SZZH-C2024-004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2-1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91-SZZH-C2024-0042

项目名称: 检察院大楼幕墙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9.991708万元

采购需求:

1.采购内容: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大厦 幕墙防水零星维修 详见工程量清单

2.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91号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保修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有效期内的 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

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苏采云”系统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12-1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 本项目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 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5. 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0512-66681110。

6.本 项目支持成交供应商办理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详见附件《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7. 电子投标

1)CA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 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 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证书登录 “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 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 “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0512-69820854;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0512-69820854;智能客服:登录苏采云系统后,联系系统右下方智能客服图标进行咨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391号

联系人:朱玉婷

联系电话:0512-666021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正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1338号恒业铂金大厦1208室

联系人:卞赫、杨萍萍

联系电话:0512-67574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赫、杨萍萍

电话:0512-67574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