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水务局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沂市水务局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381-SRZT-G2024-0018 项目名称: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9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水务局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采购一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14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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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采购项目 JSZC-320381-SRZT-G2024-0018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8-28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81-SRZT-G2024-0018
项目名称: 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2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90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水务局新沂市骆马湖车载式藻水分离装置采购一辆,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法人证明文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加盖电子签章,至少提供: 即提供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上一年度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1份,加盖电子签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证明。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即投标文件中提供至少1名为本项目服务人员的劳动合同书或技能证书扫描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
6.《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08日至2024年08月14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8-28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 8 月 14 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2024年 8 月 14 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投标人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接收
1. 线上投标 文件 提交与 接收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8月28日9:30 )前。
2. 线上投标 文件 提交与 接收 地点 : 投标人应当通过 “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
( 三 )询问和质疑
1. 潜在投标人 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潜在投标人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投标人 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王 明 联系电话: 0516- 66633932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绿地商务城(财富中心) G座705。
( 四 ) 投标 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 投标 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 招标 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发布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 潜在投标人 关注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五 )终止 招标
终止 招标 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 招标 文件的 潜在投标人 ,发布本项目的 “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 潜在投标人 关注本项目的 “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 六 )说明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七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新沂市水务局(机关)
单位地址:新沂市市府东路59号
联系人:庄卫东
联系电话:151520602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日中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大龙湖街道绿地商务城蓝海OFFFIE G座705室
联系人:王雪颖
联系电话:0516-666339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雪颖
电话:0516-66633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