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及直属监所食材招标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及直属监所食材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ING-G2024-0057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及直属监所食材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19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0万元;采购包2:350.000000万元;采购包3:7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按照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大于100%,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7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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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及直属监所食材招标采购 JSZC-320100-JING-G2024-005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11-2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ING-G2024-0057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及直属监所食材招标采购
预算金额: 1900.000000万元(采购包1:780.000000万元;采购包2:350.000000万元;采购包3:7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本项目按照报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不得大于100%,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机关及直属监所食材招标采购, 本次采购按蔬菜水果豆制品蛋奶类及其他副食、主食(米面油调料)、肉类划分三个包。 包1 蔬菜水果豆制品蛋奶类及其他副食, 预算金额: 780 万元/年;包2 主食(米面油调料), 预算金额:350万元/年;包3 肉类, 预算金额: 770 万元/年。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5月以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其中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2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采购包3
1.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采购包2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采购包3
1.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若为生产型企业还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免费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2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025-83633744 、 025-83633743 )。
6.2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 1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 -- 获取“ CA 数字证书” --CA 绑定与登录 -- 网上报名 -- 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 -- 将后缀名为“ .kedt ”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 -- 制作投标文件 -- 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 zip ) -- 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 2 )“ CA 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 CA 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全省通用。
( 3 )“ CA 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 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
( 4 )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 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
( 5 )采购文件(后缀名为“ .kedt ”)、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 -- 已报名项目 -- 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 6 )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6.3 项目(是 / 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
6.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
( 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
①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 2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 3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①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②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③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 4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 投标人应当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本次招标请按“项目”获取招标文件,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按“分包”开标、评标。
6.6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7 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6.8 本次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http : //www.ccgp-jiangsu.gov.cn/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 )”上发布 ,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 )”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如未及时关注导致投标有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6.9 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 )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 )主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网站客服联系电话 025-52718366-607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单位地址: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
联系人:王警官
联系电话:025-844209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建邺路116号二楼
联系人:姚瑶
联系电话:139518172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瑶
电话:13951817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