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整治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682-JHZX-C2025-0004 项目名称:2025年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27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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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整治项目 JSZC-320682-JHZX-C2025-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82-JHZX-C2025-0004
项目名称: 2025年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7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277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响应。
采购需求:
2025年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整治项目。本项目为林湖线居民河及湖林线居民河道西段河道整治工程,位于如皋市搬经镇湖刘社区。河道1为林湖线居民河,全长约 2430m,大致呈东西走向,河口宽度为 21~27m 不等,主要为河道清淤、两岸桩板挡墙、水泥桩、水泥板护坡、河坡整理绿化,河道与王石线交叉口西侧需进行绿化改造提升。河道2为湖林线居民河西段 8、9、10 组,全长约 500m,河口宽度约 20m,局部较宽,需对河道进行清淤,河坡整理绿化。
合同履行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者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4.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磋商响应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响应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 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 2)响应供应商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 专业 或市政公用专业贰 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 有效 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 无在建工程,且为响应供应商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 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加盖公章,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特别提醒: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 3 )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不提供视为无效响应。
①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②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③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④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⑤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 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203-1不见面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交易模式, 具体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投标人操作手册》,特别 注意以下事项:
( 1)“苏采云”系统的网址为:http://jszfcg.jsczt.cn/;
( 2)响应供应商需办理“CA 数字证书”的,可参阅“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有关资料( 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 。
( 3) 使用谷歌浏览器。
( 4) 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 并 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 5) 操作系统至少 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 6)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响应文件不得超过150M。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
3.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需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搬经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搬经镇政府机关大院
联系人:缪石军
联系电话:15162882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壕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如城街道东郡丽水B区二栋2503室
联系人:蒋玲
联系电话:189062750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玲
电话:18906275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