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溪镇人民政府技防监控维护采购公告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4-09-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锦溪镇人民政府技防监控维护
  • 范围: 锦溪派出所前端设备和锦溪派出所勤务指挥中心的日常维护 ; 前端高清监控设备(包含高清摄像机、信号防雷器、长焦高清镜头、补光设备、传输光端机、工业接入交换机、视频存储、数据线路、供电线路、稳压电源等所有前端设备)维护与保养 ; 锦溪镇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分中心维护 ; 锦溪派出所辖区内共266条链路(治安监控传输光缆205条、社会面监控传输光缆61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3-JZCG-T2024-0123 项目名称:锦溪镇人民政府技防监控维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3.5990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序号维护项目服务内容序号:1维护项目:治安监控保障部分服务内容:锦溪派出所前端设备和锦溪派出所勤务指挥中心的日常维护序号:2服务内容:联网平台硬件设备维护序号:3服务内容:勤务指挥中心显示屏维护序号:4服务内容:派出所内部监控维护序号:5维护项目:智能小区维护服务内容:前端高清监控设备(包含高清摄像机、信号防雷器、长焦高清镜头、补光设备、传输光端机、工业接入交换机、视频存储、数据线路、供电线路、稳压电源等所有前端设备)维护与保养序号:6维护项目: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分中心维护服务内容:锦溪镇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分中心维护序号:7维护项目:治安监控通讯光缆及社会面监控传输光缆租赁服务内容:锦溪派出所辖区内共266条链路(治安监控传输光缆205条、社会面监控传输光缆61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0-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16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锦溪镇人民政府技防监控维护 JSZC-320583-JZCG-T2024-01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0-16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3-JZCG-T2024-0123

项目名称: 锦溪镇人民政府技防监控维护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 143.59901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序号

维护项目

服务内容

1

治安监控保障部分

锦溪派出所前端设备和锦溪派出所勤务指挥中心的日常维护

2

联网平台硬件设备维护

3

勤务指挥中心显示屏维护

4

派出所内部监控维护

5

智能小区维护

前端高清监控设备(包含高清摄像机、信号防雷器、长焦高清镜头、补光设备、传输光端机、工业接入交换机、视频存储、数据线路、供电线路、稳压电源等所有前端设备)维护与保养

6

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分中心维护

锦溪镇社会治理网格化联动分中心维护

7

治安监控通讯光缆及社会面监控传输光缆租赁

锦溪派出所辖区内共 266 条链路(治安监控传输光缆 205 条、社会面监控传输光缆 61 条)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上网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24:00(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苏采云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0-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10-16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A1栋B2楼开标室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代理,不收取报名费用、采购文件费用、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用;

2.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须遵守《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CA 证书办理

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 -- 《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 CA 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 CA 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 251 号政务服务中心 4 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 0512-69820834

4. 参与采购活动

供应商插入 CA 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供应商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5. 电子投标准备

供应商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成功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 .kedt ”)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 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

在系统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 18261002950

CA 技术咨询电话: 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 025-83633811 025-83633812 15380932027 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18261002950 QQ 3048755361 1315179389 895706745

6. 注意事项:

6.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供应商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苏采云”系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6.2 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供应商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开标阶段供应商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 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请供应商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标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昆山市锦溪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昆山市锦溪镇普庆路1号

联系人:胡三伟

联系电话:0512-572248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昆山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江苏省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

联系人:陈晴晴

联系电话:0512-573353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晴晴

电话:0512-573353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