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3-GZPM-G2025-0051 项目名称: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采购内容为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配备AI课桌智慧云终端、AI讲桌、智慧课堂系统及生成式人工智能学习空间平台等相关设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11
项目详情
|
项目概况 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 JSZC-320113-GZPM-G2025-005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2-1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3-GZPM-G2025-0051
项目名称: 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 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人工智能设备 ,采购内容为 南师附中燕子矶新城学校小学部 配备 AI课桌智慧云终端、AI讲桌、智慧课堂系统及生成式人工智能学习空间平台等相关设备。 具体详见 招标文件 第 四 章。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 第( 4 )种 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为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给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三 章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工 业 。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投标人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1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勘察或答疑:不组织集中勘察, 投标人 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 投标人 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本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 CA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CA办理指南”。 投标人 按《苏采云系统 投标人 操作手册》(以下简称 “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 (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如 投标人 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 投标人 ,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投标人 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 投标人 诚信档案 ’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 投标人 应先点击 ‘ 投标人 注册点这里 ’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 投标人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 法人代表签字 并盖单位公章,随 投标文件 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 投标人 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 投标人 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 在中标(成交)后,应按 招标文件 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 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 投标人 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 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栖霞区教育局(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文苑路118号仙林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25-85413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南大科学园协同创新大厦1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180660825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06608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