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4-02-0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项目
  • 范围: 片区一:东至毓秀山路、金江路(规划),西至通扬线(规划),南至银河路、延寿路,北至龙盛大道;片区二:东至新世纪大道,西至通扬线(规划),南至通吕运河,北至银河路;片区三:东至新世纪大道,西至G345,南至青年东路,北至通吕运河(总面积54.707㎢,其中建成区21.212㎢,2021年已评估12.924㎢,本期拟评估20.571㎢
  • 概况: 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3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1、项目编号:JSZC-320612-HSGL-G2024-0005 2、本项目类型:服务 3、本项目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2、项目名称: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37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137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0

项目详情

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www.ccgp-jiangsu.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 3 11 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SZC-320612-HSGL-G2024-0005

2、本项目类型:服务

3、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的行业

2、项目名称: 南通高新区文物资源区域评估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137 万元(人民币),最高限价为 137 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需求: 根据《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 江苏省开发 文物资源区 域评估工作方案》的规定,需对南通高新区范围内可利用地块及 G345西侧拆迁安置地块桂花小镇进行连片文物资源开展区域评估。按照《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委托函》(苏文物考函字【2024】12号)的意见,本次评估范围为: 片区一: 东至毓秀山路、金江路 (规划),西至通扬线(规划),南至银河路、延寿路,北至龙盛大道; 片区二: 东至新世纪大道,西至通扬线 (规划),南至通吕运河,北至银河路; 片区三: 东至新世纪大道,西至 G345,南至青年东路,北至通吕运河(总 面积 54.70 7㎢ ,其中建成区21.212 ,2021年已评估12.924 ,本期拟评估 20.571 ,详见红线图 )

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签发指令 60个晴好日历天内完成文物资源评估工作,并通过江苏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验收。如遇重要考古发现经采购人确认后可适当顺延。具体详见项目需求部分。

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应材料;

2、本次招标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 国家文物局颁发的考古发掘资质证书。

3.2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需 具有由国家文物局颁发的领队资格证书 须是 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 供应商为其缴纳 2023年 11 -2024年1月的 社会 保险缴费 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上必须有可供查询的二维码等验证 ,否则为无效

3.3 本项目 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须全程在工作现场指挥考古工作的实施,接受市级文物行政相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需提供针对此要求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作为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 4 2 7 日至 202 4 2 20

2、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3、方式:自行下载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 202 4 3 11 09 30 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3051 开标室(详见三楼大厅屏幕,通州区碧华路 197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项目如有授权委托 为拟派项目负责人,开标时由授权 委托 人本人 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 出席开标会议( 一个单位只能授权委托一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材料 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 身份证明 材料 格式详见 标文件 附件 。一个单位授权委托两人及以上的,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该单位所有 投标文件 不出示 授权委托书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或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材料 原件 和身份证原件的,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可能存 在分期实施、分期验收的情况,中标人在完成甲方指定的(苏文物考函字【 2024】12号委托的)全部范围文物资源区域评估并通过验收后才能一次性付清服务费,请各潜在投标人充分知悉并考虑在工作方案和投标报价中。

4、因本项目现场复杂,务请各潜在投标人 提前踏勘现场,一旦中标后不得以不熟悉地形、地况等为由拒绝履行合同,否则没收履约保证金 并承担相应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南通市通州区 碧华路 199号行政中心6号楼

联系方式: 季先生 0513-86028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江苏衡晟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南通市通州区 朝霞路奥建大厦

联系方式: 先生 15106289000  15206290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