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第三方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第三方服务项目
- 范围: 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YCGC-C2024-0051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总价最高限价为90万元①单价限价:260元/户(需要外业调查)②单价限价:40元/户(不需要外业调查)超过以上限价的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9-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0-08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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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第三方服务项目 JSZC-320115-YCGC-C2024-005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0-1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YCGC-C2024-0051
项目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第三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总价最高限价为90万元 ①单价限价:260元/户(需要外业调查) ②单价限价:40元/户(不需要外业调查) 超过以上限价的价格的报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年试点第三方服务项目,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协助村级摸底调查和资料收集、信息核对、实测指界、补充测绘、数据修改入库、协助村组制定延包方案、延包数据处理、公示培训、合同签订(含网签业务指导培训、网签系统维护、网签相关材料收集及业务数据处理等)、资料输出打印、数据汇交、档案 整理 等工作 , 供应商 负责数据汇交以及数据录入承包合同管理平台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 项目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完成,具体实施内容及进度根据江宁区农业农村局实际工作进度安排实施。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份的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银行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6个月的无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有效期内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资质范围须包括: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摄影测量与遥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8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苏采云系统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0-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10-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08室1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现场考察或答疑
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7.2公告媒体
( 1)本采购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 2)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 3)对采购项目的技术及需求问题,请向采购人联系人咨询。
( 4 ) 潜在供应商访问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1) 潜在供应商访问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的方法: “苏采云”系统用户注册--获取“CA数字证书”--CA绑定与登录--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将后缀名为“.kedt”的采购文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导出加密的投标文件(后缀名为zip)--通过“苏采云”系统上传投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
3)“CA数字证书”的办理材料以及供应商操作手册详见:http://jsxcmm.com/help/gys.html。
4)潜在供应商访问“苏采云”系统的网络地址和方法:“苏采云”系统的网址: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
5)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也可通过“苏采云”系统--已报名项目--报名详情页面内相应链接进行下载。
6)招标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数据电文形式的采购文件加载至“苏采云”系统,供潜在供应商下载或者查阅。
7)苏采云系统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7.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 5)信息安全产品政策
( 6)进口产品政策
( 7)投标担保政策
7.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磋商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9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万安西路120号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5-681739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源成工程咨询(江苏南京)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号楼西4F408室
联系人:张林
联系电话:152051638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林
电话:15205163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