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档升级改造采购公告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5-10-1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档升级改造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312-JSJM-G2025-0010 项目名称: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档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79.600000万元(采购包1:37.300000万元;采购包2:42.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9.6万元(采购包1:37.3万元;采购包2:42.3万元) 采购需求: 为提高我区居民小区收集点投放环境,规范设施标准,计划將望城花园、楚河花园、居乐园、梅园、城市风景、公安公寓、凤凰花园、万达华府等小区收集亭更换为收集房,拟需采购垃圾分类收集房38个,用于满足辖区内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需求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档升级改造 JSZC-320312-JSJM-G2025-001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1-11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12-JSJM-G2025-0010

项目名称: 铜山区城市管理局居民小区垃圾分类收集点提档升级改造

预算金额: 79.600000万元(采购包1:37.300000万元;采购包2:42.3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79.6万元(采购包1:37.3万元;采购包2:42.3万元)

采购需求:

为提高我区居民小区收集点投放环境,规范设施标准,计划將望城花园、楚河花园、居乐园、梅园、城市风景、公安公寓、凤凰花园、万达华府等小区收集亭更换为收集房, 需采购垃圾分类收集房 38个 用于满足辖区内居民小区垃圾分类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既提供至少2名为本项目服务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劳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即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采购包2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

方式: 苏采云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1-1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招标文件说明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1日10:00)前。

2、投标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三)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赵作乾

联系电话: 15505193689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北门 2-106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 “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制造商应全部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 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2dc991d7-4dbc-4d3f-8b26-d02257f0849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城市管理局(机关)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人防世纪大厦810

联系人:朱可蒙

联系电话:151521888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家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铜山区学府路万达华府北门2-106

联系人:赵作乾

联系电话:15505193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作乾

电话:155051936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