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采购公告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4-10-2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82-RFZB-G2024-0025 项目名称: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95.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5.4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JSZC-320582-RFZB-G2024-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11-13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82-RFZB-G2024-0025

项目名称: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

预算金额: 95.4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95.4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金丰社区金成二期监控设备租赁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 安装工期45天;租赁服务期限24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单位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法人应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单位应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如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投标单位如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注: 1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 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通知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中参与项目并下载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 供应商插入CA证书登陆“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3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3.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但截止日期之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4.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后塍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张家港市后塍街道塍南路2号

联系人:沙峰

联系电话:15151596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日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1610室

联系人:殷涛霞

联系电话:681369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涛霞

电话:6813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