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相关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二)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6-01-0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相关取证设备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ACDL-G2025-0007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相关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86.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83.74万元 采购需求: 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核心产品)1套手机取证分析系统1套一体化协同作战平台1套恢复大师1套手机取证分析系统1套NAS网络存储器1套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2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相关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100-ACDL-G2025-0007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6-01-21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ACDL-G2025-0007

项目名称: 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刑事科学技术实验室相关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86.3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83.74万元

采购需求:

电子物证检验一体化工作站 核心产品)

1

手机取证分析系统

1

一体化协同作战平台

1

恢复大师

1

手机取证分析系统

1

NAS网络存储器

1

合同履行期限: 6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其他会计报表等,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并将扫描件上传至投标系统。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同时须通过苏采云系统完成报名。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6-01-21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栖霞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

联系人:葛宗健

联系电话:1772159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01号金銮大厦21层E座

联系人:虞雪薇

联系电话:18651837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雪薇

电话:18651837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