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公告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5-11-1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3-JZCG-G2025-0024 项目名称: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94.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1.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1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23-JZCG-G2025-002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2-01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3-JZCG-G2025-0024

项目名称: 灌云县人民检察院2025年物业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 94.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31.5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灌云县 人民检察院 物业 服务 服务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楼 -1 7 、西副楼 1-4层 、前后院子,绿化 养护 、停车场等公共区域 安全巡防、 保洁等服务。 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约定服务之日起1年;每年服务期满,采购人根据考核情况决定继续履行合同,服务期限最多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 供应商 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并上传至电子 投标 文件中,详见 招标 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2-01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 无效投标 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 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 或者 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C 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 2023 101 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 CA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 CA 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5 . 投标文件相关要求: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模式, 投标人 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②请各 投标人 充分考虑项目周期,谨慎参与交易,中标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或不按规定履约;

③逾期上传投标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④中标后中标人按以下要求提供书面投标文件:

中标人提供的书面投标文件必须与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加密文件)一致,纸质与电子标书内容不一致的,以电子标书为准;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 投标人 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电子标书一份( U 盘形式、不加密无毒),中标后提供。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带页码)

为保证交互效果,建议 投标人 选择封闭安静的地点参与远程交互。因 投标人 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 投标人 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 投标人 在签到时,需填写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手机号码务必能打通,否则答疑联系不上产生的所有后果由 投标人 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供应商在开评标过程中请不要离场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 无效投标 的, 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灌云县人民检察院(本级)

单位地址:江苏省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288号

联系人:汤晨涵

联系电话:15951498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灌云县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东城区商务大厦A座12楼

联系人:杨姗姗

联系电话:802755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姗姗

电话:80275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