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4-11-08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阜宁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923-JSTC-G2024-0025 项目名称:阜宁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0.990500万元(采购包1:301.801500万元;采购包2:189.189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人民币425.1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261.30万元,二标段为163.80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0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阜宁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JSZC-320923-JSTC-G2024-002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12-02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3-JSTC-G2024-0025

项目名称: 阜宁县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490.990500万元(采购包1:301.801500万元;采购包2:189.189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人民币425.10万元(其中一标段为261.30万元,二标段为163.80万元)。

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主要为阜宁县医疗机构、村居、学校等 公共场所配置体外除颤仪( AED)的采购 (含售前服务) 、运输、安装、调试、 验收交付、售后及维保 等相关伴随服务 (详细内容见本 招标 文件第四章)

本次采购分 标段, 同一 投标人 可同时投 标段 但只能 中一个 标段

标段 :本标段为无屏 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采购和安装服务,主要投放在本县内各村居党群服务中心 ,预计投放数量 2 01台(具体投放地点与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261.30 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标段 :本标段为有屏 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采购和安装服务,主要投放在本县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各部门执法车辆以及养老院、农贸市场、景区、体育馆、商超等地 ,预计投放数量 126 台(具体投放地点与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 163.80 万元;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质量要求 (每标段均为) :设备质量等级为 “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质保期 (每标段均为) 5 年。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每标段均为):合同签订2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采购、包装、运输、供货、安装、验收等,并交付采购人正常投入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采购包2

1.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2.1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2.2投标人必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

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02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注册、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亭湖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26 窗口,联系电话:15051556883,办理邮箱:yancheng@ideabank.net.cn)。根据《“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规定,在“苏采云”系统http://jszfcg.jsczt.cn/jszc/login)中按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如遇到涉及“苏采云”系统使用的任何问题应在工作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7:30 期间致电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电话:0519-86722805、0519-86617173。)

2、电子投标文件一份(通过系统提交);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评审结束后由中标候选人邮寄至(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未中标单位不需要提供)。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4、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江苏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5、因供应商的系统环境、操作等原因导致报名、开评标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阜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阜宁县香港路551号

联系人:支杰

联系电话:152953394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廖东玲

联系电话:0515-872819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东玲

电话:0515-87281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