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湫街道2024年度购买社区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4-07-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石湫街道2024年度购买社区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LXGC-C2024-0003 项目名称:石湫街道2024年度购买社区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3.000000万元(采购包1:66.000000万元;采购包2:61.000000万元;采购包3:48.000000万元;采购包4: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石湫街道14个村社划分为4个片区,本次将采购4家第三方服务机构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24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石湫街道2024年度购买社区服务 JSZC-320117-LXGC-C2024-000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7-LXGC-C2024-0003

项目名称: 石湫街道2024年度购买社区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23.000000万元(采购包1:66.000000万元;采购包2:61.000000万元;采购包3:48.000000万元;采购包4:4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石湫街道 14 个村社划分为 4 个片区,本次将采购 4 家第三方服务机构。本次采购项目共分 4 个片区,分别如下:

片区一(一标段):塘窦村( 18 万元)、社东( 15 万元)、桑园蒲( 15 万元)、石湫( 18 万元) 4 个村社,合计 66 万元;

片区二(二标段):横山( 15 万元)、蟹塘( 15 万元)、上方( 15 万元)、九塘( 16 万元) 4 个村社,合计 61 万元;

片区三(三标段):明觉( 18 万元)、向阳( 15 万元)、东泉( 15 万元) 3 个村社,合计 48 万元;

片区四(四标段):光明( 18 万元)、同心( 15 万元)、三星( 15 万元) 3 个村社,合计 48 万元。

本次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 223 万元,其中:

片区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66 万元;

片区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61 万元;

片区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48 万元;

片区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48 万元。

采购需求:

石湫街道 2024 年度购买社区服务,具体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如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提供的产品为国家认定的节能产品和环保产品的须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17日至2024年07月24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方式: 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将以上材料打包发送至采购代理邮箱njlx20210101@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单位(全称)且电话联系代理人员。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2室(电梯按7楼)

五、开启

时间: 2024-07-30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2室802开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公告媒体:

1 )本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敬请各供应商关注;

2 )若有关本次磋商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2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查,供应商可自行勘察现场或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地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5 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首页 (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 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 信用记录 模块页面点击 信用记录打印 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4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5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6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石湫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

联系人:武科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连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交通东路69号1幢803室

联系人:史文娟

联系电话:180614900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文娟

电话:1806149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