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外包维保服务项目采购公告(二)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4-01-05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外包维保服务项目
  • 概况: 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外包维保服务项目(JSZC-320682-NTGS-C2024-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6日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 1.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外包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JSZC-320682-NTGS-C2024-0001 3.预算金额:25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一标段50.2万元、二标段51.8万元、三标段48.4万元、四标段49.6万元、五标段48万元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16

项目详情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外包维保服务项目( JSZC-320682-NTGS-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1月16日 9时00分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开发区安置小区消防外包维保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JSZC-320682-NTGS-C2024-0001

3.预算金额:250万元

4.最高限价:本项目划分为五个标段,其中 标段 50.2万元、 标段 51.8万元、 标段 48.4万元、 标段 49.6万元、 标段 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本项目共分五个标段,按照一至五标段依次开标,响应供应商必须同时参与上述五个标段的磋商,但最多只能中取一个标段。已成交的响应供应商可以参与下一个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不得中标。

5.采购需求:值班(消防控制室、电梯五方对讲、监控)、维修、保养、检测;出月、季度、年度检测报告。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十二个月,合同满一年后,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可续签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9.项目类型:服务

10.项目所属行业: 建筑业

二、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供应商 属于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或者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享受价格扣除优惠。

2) 响应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 “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响应产品如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 “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特定)资质证明材料;

①.响应供应商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响应供应商应通过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审核(提供信息截图)。

③.值班人员须持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消防局颁发的建(构)筑物消防员职业资格证书;要求人证对应,响应供应商须提供持证人员所在单位近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每个标段持证人员不得少于6人。 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响应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该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5.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的,还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 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响应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最近 1个月响应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6.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 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2.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3. 方式: 在供应商须登录 江苏 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 磋商 文件。

四、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4年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206 (惠政路1799号,如皋市公安局对面,惠政路路南朝北,可导航至如皋市公安局南门)。

特别提醒:因交易中心搬至新址,敬请各潜在供应商仔细阅读此条款,预留充足的响应文件递交时间,防止因跑错而错失参与竞争的机会。

五、 开启

时间: 2024年1月16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皋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A 308 (惠政路 1799号,如皋市公安局对面,惠政路路南朝北,可导航至如皋市公安局南门)。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书面磋商形式,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以公告形式通知潜在供应商,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报价为最后报价。

2. 磋商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免收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 以下方式 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称: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

项目经办人姓名: 周先生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1392145250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称: 南通皋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如皋市健康路 1号兴业银行6楼

项目经办人姓名: 钱女士

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 18118638930

附件 :

1.南通市政府采购线上合同信用融资政策告知函

2.磋商 文件

3.采购人 信用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