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中心城区停车场(库)专项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沛县城市管理局沛县中心城区停车场库专项规划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322-GDZX-C2024-0001 项目名称:沛县中心城区停车场(库)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中心城区总面积约91.68平方千米,范围西至西环路及马庙、张楼一线;北至徐庄矿铁路连接线;东至东环路及韩楼、王楼、金沟、孔庄村一线;南至孙洼大沟、邓园村一线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06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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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沛县中心城区停车场(库)专项规划 JSZC-320322-GDZX-C2024-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11-13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322-GDZX-C2024-0001
项目名称: 沛县中心城区停车场(库)专项规划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0.000000万元
采购需求:
按照《沛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2021-2035年)》确定的中心城区范围, 中心城区总面积约 91.68 平方千米,范围西至西环路及马庙、 张楼一线;北至徐庄矿铁路连接线;东至东环路及韩楼、王楼、 金沟、孔庄村一线;南至孙洼大沟、邓园村一线。该范围包含沛县老城区、新城区、开发区以及大屯片区。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90日历天内提交专项规划设计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副本)及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及以上资质 ;
( 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城市(乡)规划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具有注册城乡规划师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项目负责人2024年7月-9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网上注册登记成功后,进入“苏采云”系统免费下载
方式: 线上系统内报名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11-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4-11-13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沛县第二开标室(沛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2024年11月06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1月06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响应文件的接收
1.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时间: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9:30)前。
2.线上响应文件提交与接收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文件),“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三)询问和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潜在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潜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丁兴国 联系电话: 19851617866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 6号徐州软件园7号楼2层235室。
(四)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 “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磋商
终止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 “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 采购意向链接:
http://218.3.177.171:8088/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a607b272-2621-4ff5-b36c-2ac47aba6d52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沛县城市管理局
单位地址:沛县新城区汉邦路8号
联系人:郝中尉
联系电话:0516-8968 8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国鼎中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软件园路6号徐州软件园7号楼2层235室
联系人:丁兴国
联系电话:198516178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兴国
电话:19851617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