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郭村派出所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郭村派出所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DHC-C2024-0014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郭村派出所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810000万元(采购包1:59.080000万元;采购包2:88.7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包一(室外配套工程)590779.40元;包二(智能化工程)887296.42元,本项目2个标包,每个标包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2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6
项目详情
|
项目概况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郭村派出所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JSZC-321012-JDHC-C2024-00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苏采云网上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012-JDHC-C2024-0014
项目名称: 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郭村派出所智能化及室外配套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47.810000万元(采购包1:59.080000万元;采购包2:88.73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包一(室外配套工程) 590779.40 元;包二(智能化工程) 887296.42 元,本项目 2 个标包,每个标包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
包一(室外配套工程)采购需求:道路新建、给排水管网、化粪池、隔油池、车棚、亮化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包二(智能化工程)采购需求: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综合安防系统,执法办案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勤务指挥室系统,会议、扩声系统,一键报警系统, UPS 供电系统等。
智能化工程试运行期为 2 个月,试运行期满后为竣工验收之日;质量保修期为 3 年。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包一(室外配套工程): 60 日历天;包二(智能化工程): 30 天(竣工日期: 2024 年 10 月 20 日,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9.磋商响应函
10.法人授权书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包一(室外配套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包二(智能化工程)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采购包2
1.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8月06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苏采云网上
方式: 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获取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08-06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长江东路东方新村西门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
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
注册,领取 CA 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 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技术
支持联系方式: 13813140731 。
3. 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4.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江都区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5.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
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
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
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6.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
答复。
7.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机关
单位地址:江都区仙女镇纬三路616号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586288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宏才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区希望大道中路22号海韵大厦2幢717室(1B))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1385251894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话:138525189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