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南通市发布时间:2024-06-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613-ZRJS-C2024-0042 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万元/年,其中综合责任险50万元,食品安全险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3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4-2025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采购项目 JSZC-320613-ZRJS-C2024-0042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06-24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613-ZRJS-C2024-0042

项目名称: 2024-2025年度南通市崇川区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5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55 万元 /年 其中 综合责任险 50万元, 食品安全险 5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36个月,合同12个月一签,综合责任险保费和食品安全险保费成交单价在36个月服务期限内保持不变,机构数和报价床位数每12个月按增减情况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响应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南通地区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证明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为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保险总公司或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在南通地区正常经营的分支机构。总公司须提供 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须提供①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总公司的《保险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②由中国保监会核发的分支机构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自行下载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06-2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彩云开标大厅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06-2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通市崇川路58号南通市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9号楼1004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免收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项目样品: 无。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供应商对其他事项的质疑,请向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5.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认真、业绩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 .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可以公开唱标。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省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7.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 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南通市崇川区民政局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方式: 15962990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路 58号南通产业技术研究院9号楼10楼1004

联系方式:王 0513-55887688  13906272111

邮箱: 279366603@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 0513-55887688  1390627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