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关于2025年应急备用水源地涵闸和节制闸光伏供电项目的招标公告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5-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关于2025年应急备用水源地涵闸和节制闸光伏供电项目的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TY-G2025-0006 项目名称:2025年应急备用水源地涵闸和节制闸光伏供电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备注1.5KW/5.12KWh光伏系统1设备基础m³3.621:2设备基础:储能逆变器10KW(含锂电池组)m³:套3.62:121:3设备基础:光伏组件m³:块3.62:481:4设备基础:电力电缆(ZR-YJV-0.6/1kv-3*50+1*35mm²)m³:m3.62:1801:5设备基础:电力电缆(PV1-F型1*4mm²)m³:m3.62:1801:6设备基础:配管m³:m3.62:3601:7设备基础:支架m³:m3.62:2401:8设备基础:灭火器、安全警示牌等m³:项3.62:130KW/40.96kWh光伏系统9设备基础m³1.219:10设备基础:混合逆变器30KW(含锂电池组)m³:套1.21:29:11设备基础:光伏组件m³:块1.21:169:12设备基础:电力电缆(ZR-YJV-0.6/1kv-3*50+1*35mm²)m³:m1.21:809:13设备基础:电力电缆(PV1-F型1*4mm²)m³:m1.21:809:14设备基础:配管m³:m1.21:1609:15设备基础:支架m³:m1.21:3209:16设备基础:灭火器、安全警示牌等m³:项1.21:1质保及维护17质保及维护(5年)项1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方进场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及维护服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0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5年应急备用水源地涵闸和节制闸光伏供电项目 JSZC-320509-SZTY-G2025-000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06-20 13: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509-SZTY-G2025-0006

项目名称: 2025年应急备用水源地涵闸和节制闸光伏供电项目

预算金额: 6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伍拾伍万元整(¥55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数量

备注

1.5KW/5.12KWh光伏系统

1

设备基础

3.62

2

储能逆变器 10KW(含锂电池组)

12

3

光伏组件

48

4

电力电缆 ZR-YJV-0.6/1kv-3*50+1*35mm²

m

180

5

电力电缆 PV1-F型 1*4mm²

m

180

6

配管

m

360

7

支架

m

240

8

灭火器、安全警示牌等

1

3 0KW/40.96kWh光伏系统

9

设备基础

1.21

10

混合逆变器 30KW(含锂电池组)

2

11

光伏组件

16

12

电力电缆 ZR-YJV-0.6/1kv-3*50+1*35mm²

m

80

13

电力电缆 PV1-F型 1*4mm²

m

80

14

配管

m

160

15

支架

m

320

16

灭火器、安全警示牌等

1

质保及维护

17

质保及维护 (5年)

1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接采购方进场通知后40个工作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结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至少5年的质保及维护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工业。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 或制造商 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为已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投标单位具有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其他要求:

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③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方式: 线上获取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6-20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2、报名流程:

(1)CA证书办理

投标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办理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证书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法规政策--《转发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或者“苏采云”系统登录界面中的“新CA办理指南”。“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江苏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证书全省通用。苏州现场办理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公共交易中心窗口,咨询电话:0512-69820834。

(2)参与采购活动

投标单位使用CA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后选择具体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签章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日期。投标单位须打印、保留《投标供应商确认函》,质疑时《投标供应商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提交《投标供应商确认函》的投标单位,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投标单位资格条件或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投标单位权益受损的除外。

(3)电子投标准备

投标单位在“苏采云”系统中操作参与项目后,必须在“已参与项目”界面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并导入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后方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和提交(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网址链接https://czju.suzhou.gov.cn/zfcg/html/content/20231220161910031.shtml)。

(4)补充通知(如有)。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或“苏采云”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3、在网上报名和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注册咨询:18261002950;

CA技术咨询电话:400-608-6099;

签章使用问题:025-83633811、025-83633812、15380932027、15371015030;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8261002950;QQ:3048755361、1315179389、895706745。

4、线上参加开标(开启)会方式:投标单位登录“苏采云”系统在平台首页点击“开标大厅”,进入江苏省政府采购一体化不见面开标(采购)大厅,在今日项目列表,点击项目,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本项目为不见面投标项目,开启阶段投标单位在【供应商解密】环节必须使用 CA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如在系统规定的解密时间(解密时间30分钟)内未能完成解密的视为放弃参与本项目。

请投标单位确保电脑、系统及其他设备(视频输入输出设备等)无误,且开启直至项目结束始终保持系统在线状态。

5、勘查现场: 投标人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当主动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信息。未进行现场勘察的投标人,视为已充分了解现场地形、地质、交通、水电等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和施工的因素,投标单位须承担一旦中标但无法提供满足本项目要求的实施工作的风险,同时需承担给采购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勘察现场费用自理。

6、 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相关规定提出,投标单位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不接收到付快递)。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花园路 2518号通鼎国际大厦326室

联系人:朱雪芬

联系电话: 0512-63888885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原件(邮寄或当面递交)

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招标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响应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7、本次招标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8、请投标单位报名领取本次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制作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水务局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1000号吴江大厦20层

联系人:顾国方

联系电话:0512-637382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通宜房地产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鲈乡南路别墅区

联系人:董鹏、朱雪芬

联系电话:0512-6388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鹏、朱雪芬

电话:0512-6388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