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4-06-07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6-NJPX-G2024-0004 项目名称: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预算金额:80.001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实施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开展示范片区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6-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19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JSZC-320116-NJPX-G2024-000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南京市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07-03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6-NJPX-G2024-0004

项目名称: 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区建设项目—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

预算金额: 80.001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80万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实施2024年六合区龙袍街道赵坝村“吨粮田”示范片建设项目,开展示范片区农业技术集成示范和推广。采用纳米药剂防治技术的新模式,推广示范片区统防统治基本全覆盖,水稻季3700亩,每亩136元(含飞防),约50万元;小麦季3700亩,每亩80元(含飞防),约30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会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_%。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6月13日至2024年06月19日,每天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

方式: ①线下获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至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观湖郡30栋102室获取招标文件。 ②线上获取: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74372739@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经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 1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7-03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五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公告。 2.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3.开标时,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出席。 4.供应商应当从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5.勘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 6.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www.njcredit.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www.njgc.jfh.com)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52718366;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条”中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胶装提交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政府龙袍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龙袍街道龙腾路1号龙袍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周晓燕

联系电话:159518994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平喜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观湖郡30栋102室

联系人:马荣维

联系电话:177508582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荣维

电话:17750858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