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02-2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YDGC-G2025-0003 项目名称: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0万元 采购需求: 在摸清南京市韧性建设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洪涝、火灾、地质、地震、生命线系统事故、公共场所事故等灾害风险,从城市应急交通运输、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综合防灾等各领域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推进韧性城市国土空间要素配置的规划策略,编制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构建有空间、有余量、有弹性、有储备的韧性城市空间,具体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18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 JSZC-320100-YDGC-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03-18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YDGC-G2025-0003

项目名称: 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

预算金额: 1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150万元

采购需求:

在摸清南京市韧性建设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洪涝、火灾、地质、地震、生命线系统事故、公共场所事故等灾害风险,从城市应急交通运输、城市生命线、公共安全、综合防灾等各领域基础设施等方面,提出推进韧性城市国土空间要素配置的规划策略,编制南京市韧性城市专项规划,构建有空间、有余量、有弹性、有储备的韧性城市空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所有内容履行完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4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_%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_%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注: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审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审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 在苏采云电子交易平台http://jszfcg.jscz.gov.cn/jszc/login首页点击供应商→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电子标书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3-1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次 招标公告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若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6.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6.3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 2018 10 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录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njgc.jfh.com/ )或 信用南京 www.njcredit.gov.cn )主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 2 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登录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信用南京 网站,点击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图标,在弹出的用户登录界面,点击 新用户注册

2 )在 新用户注册 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置用户名、登录密码,如实填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 ,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承诺确认后,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即可登录系统进行相关功能操作。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 在线打印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 025-52718366 ;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等事宜进行咨询。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须按照招标文件 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 的要求去注册、申请、在线打印,打印时间为本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要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则该供应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6.4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5 号文要求,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 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诚信档案分在 40 分以下; 3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4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 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3 年度 的财务状况报告(公司成立不满一年,至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需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6.6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路171号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5- 89691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8号苏宁环球大厦1518室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951713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13951713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