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宿迁市发布时间:2024-12-0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 项目名称: 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1311-JZCG-G2024-0003 项目名称: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为1500万元,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了延续和拓展垃圾分类项目在宿豫主城区规范有序的开展,实现垃圾分类的信息化管理和实时调度监管,打造“一屏管全区”的智能系统,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拟定对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有: 1、建设一支垃圾分类管理队伍,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宣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维修、分拣处理等,其中组建一支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47周岁以下的高素质宣导员队伍,确保垃圾分类现场管理到位,有效解决管理空缺问题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4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JSZC-321311-JZCG-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苏采云“系统 (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12-24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1311-JZCG-G2024-0003

项目名称: 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15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为1500万元,超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为了延续和拓展垃圾分类项目在宿豫主城区规范有序的开展,实现垃圾分类的信息化管理和实时调度监管,打造“一屏管全区”的智能系统,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拟定对宿豫区垃圾分类综合治理提升行动——市场化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有:

1 、建设一支垃圾分类管理队伍,有效开展垃圾分类宣导、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设备维修、分拣处理等,其中组建一支具备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年龄 47 周岁以下的高素质宣导员队伍,确保垃圾分类现场管理到位,有效解决管理空缺问题。

2 、保障设施设备有效运行,满足群众可回收垃圾的交易、投放、取现、积分兑换等;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工作,常态化开展小区垃圾分类宣导工作,提升公共区域垃圾分类管理水平,推动整体工作进展,将垃圾分类管理延伸至公共区域,覆盖 9 个重要板块,包括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农贸市场、商超、公园绿地、酒店以及沿街商铺,全面提升整体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效果。

3 、针对现有的设备进行全面升级改造,优化用户体验,提升设备的可操作性,提高居民的使用率,解决老百姓参与度低的问题。

4 、通过视频监控与互动对讲,实现智能化管理,建立集中的调度指挥中心,实现“一屏管全城”的目标。通过视频监控和互动对讲系统,全面提升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时监管能力,确保各环节高效运作。

5 、开发智能调度监管中心平台,以垃圾分类业务为核心,建设全流程、智能化监管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各环节工作全过程管理。做到数据采集、居民参与、监控管理全覆盖;主要包含以下模块:设备管理、人员管理、车辆管理、维保管理、分拣中心、量化考核等六大模块,同时具备小程序及 APP ;对垃圾分类智能调度监管中心平台和存量的智慧公厕平台、智慧路灯平台、智慧城管指挥调度系统、智慧城管平台(视频监控系统)进行融合,实现宿豫区城管局存量系统的统一管理与城管业务数据的集约化存储;同时保障公厕水电、臭气、坑位状态监管,路灯设备感知、亮灯策略配置,门前三包市容监管,综合指挥调度等业务的正常运行。详见第四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1、项目整体运营服务期限:三年(中标人将场地整理、设备搬迁完成和人员配置到位,经采购人确认后起算,如建设期超出合同规定时间,运营期限后延); 2、建设期 (1)场地整理、设备搬迁和人员配置: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0天,经采购人确认后整体进入运营状态; (2)设备及平台升级改造: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天,边运营边升级改造; (3)软件开发、测试、融合及部署期限: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天; (4)软件维护及免费升级期:三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3、新增设备质保期:三年(验收合格后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6项条件(按要求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2.信用信息。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给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 15%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苏采云“系统 (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方式: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通过“苏采云”系统(网址: http://jszfcg.jsczt.cn)或宿迁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使用CA锁进入系统从“项目参与”--“采购项目”菜单中,找到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后缀名为“kedt”)。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2-24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0527-82668207

(二)“ CA ”数字证书办理:“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 CA 。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意源 CA 全省通用。宿迁地区 CA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方式: 18762803891

(三)宿迁地区“苏采云”技术支持客服电话: 0527-84225125 0519-86722806

(四)如果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操作手册详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五)现场勘察及答疑:本项目不组织集中勘察及答疑,投标人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单位地址:宿豫区电商产业园D1幢

联系人:周硕勇

联系电话:13815776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宿迁市宿豫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宿迁市宿豫区洪泽湖东路19号政泰大厦3楼

联系人:陈海燕

联系电话:0527-8448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海燕

电话:0527-8448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