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采购公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连云港市发布时间:2025-10-14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722-RHHH-C2025-0118 项目名称: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1.5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11.5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JSZC-320722-RHHH-C2025-011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722-RHHH-C2025-0118

项目名称: 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11.55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11.55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县石湖乡池庄村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项目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工期: 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正式员工,提供完整劳动合同和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4)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总承包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 投标人自行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苏采云”系统 “开标大厅”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 2025-10-2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 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二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机关)

单位地址:东海县石湖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赵明

联系电话:0518-87642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解放东路138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0518-858333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0518-858333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