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招标公告

南京市发布时间:2025-09-1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 范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DY-G2025-0033 项目名称: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351.000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70.000000万元;采购包3:70.000000万元;采购包4:70.000000万元;采购包5:7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75万元(报价超过各分包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0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JSZC-320100-JSDY-G2025-003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10-10 14: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0-JSDY-G2025-0033

项目名称: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

预算金额: 351.000000万元(采购包1:70.000000万元;采购包2:70.000000万元;采购包3:70.000000万元;采购包4:70.000000万元;采购包5:71.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75万元(报价超过各分包最高限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分包号

分包名称

区划

各分包预算金额

(万元)

各分包 最高限价

(万元)

培训目标

备注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分包一 )

江宁区

70

55

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 400人

(1) 本项目共计划分 5 个分包,可兼投但不可兼中。

(2) 报价超过 各分包最高限价 作无效响应处理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分包二 )

江宁区

70

55

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 400人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分包三 )

江北新区、雨花台区

70

55

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 400人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分包四 )

栖霞区、经开区

70

55

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 400人

机械制造业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分包五 )

溧水区、六合区、高淳区、秦淮区、鼓楼区、浦口区

71

55

班组长及特种作业人员 400人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时间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

3、 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代理机构将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10-1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 、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沟通。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按征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违法行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采购包3、采购包4、采购包5

单位名称:南京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水西门大街61号

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025-847134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顾工、吴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工、吴工

电话:025-69576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