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发布时间:2024-01-0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采购项目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
  • 概况: 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384166500@qq.com ; 项目编号:JSZC-320904-YCMR-G2023-0026 项目名称: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 预算金额:177.09万元; 最高限价:150.526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内容:保洁范围为串场河刘庄段漂浮物打捞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 4 1月24 日9 00 分 北京时间)前发送投标文件(已加密的压缩包)到达指定的邮箱( 384166500@qq.com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04-YCMR-G2023-0026

项目名称: 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

预算金额: 177.09 万元

最高限价: 150.5265 万元 ,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内容:保洁范围为 串场河刘庄段 漂浮物打捞。采取近岸拦截打捞和流动打捞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打捞断面无集聚性水面漂浮物,无漂浮物出境。具体招标范围、服务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要求 : 合同签订后12个月。

在年度预算有保障,此项目服务内容不变且中标方达到采购方要求( 服务期内每月 考核 90分(含)以上)的前提下,可由采购方决定是否续签。续签可通过一年一续的方式签订合同,期限总长不超过2年。无论是否续签,采购方都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通知乙方。

资金来源:财政 资金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安全管理员 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半年内任意 2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2)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A.所需设备:

a. 全自动打捞保洁船 3 条,打捞船除了要有正常的航行功能外,还必须具有自动打捞水面漂浮物,并且能自动将漂浮物输送上岸的功能 配备的打捞保洁船须与河道规模相适应,具备载货量不小于 10立方米或打捞保洁船发动机功率不低于50千瓦。

b. 300T及以上 运输船 1条 、水上吊机 1 套、拦截设施 4

注:投标时打捞船 、运输船 须提供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部门颁发的相关检验证书或出厂合格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打捞船、 运输船、水上吊机 拦截设施 证明(自购需提供相关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租赁的需提供相关的租赁合同原件扫描件及所租赁物的购买发票原件扫描件 。运输船、水上吊机无需提供发票 ),未提供相关材料证明或不符合要求做无效标书处理。

B.专业技术能力:

打捞船、运输船操作人员须具有市级及以上地方海事局颁发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设备不得在其他漂浮物打捞项目中重复使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 4 1 2 日至 202 4 1 9 ,每天上午 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 7 : 3 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大丰区新村东路(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

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大丰区新村东路(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获取招标文件。

投标供应商通过其他渠道获取的与本项目采购相关的资料,采购人一律不予承认且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不见面开标)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会议的方法:电脑或智能手机可以搜索下载并安装 “腾讯会议”,注册完成后点击“加入会议”,输入会议号“ 958 166 286 ”,“您的姓名”按“单位简称+授权委托人姓名”格式填写,然后点击“加入会议”。会议系统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开放,不得因未能观看到视频直播对开标会议提出质疑。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发送加密投标文件至 384166500@qq.com 邮箱 ,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 4 1月24 日9 00分,逾期提交的文件拒绝接受。

开标时间: 202 4 1月24 日9 00分

开标地点: 盐城市大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

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10分钟内( 09 00- 09 10),使用发送投标文件的邮箱将压缩包的解密密码发送至采购人指定的邮箱,邮箱发送主题上标明“ ***公司 刘庄镇串场河水面漂浮物打捞项目 投标文件解密密码 ”字样。

4、如潜在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供招标代理归档。

待中标后,中标单位将相关人员证书、意外险缴纳证明、设备等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待采购单位检查,复印件留档。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告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全部设备到达打捞现场,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签订合同;设备不到位或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人民政府

址: 盐城市大丰区刘庄镇

联系人: 王桂龙

联系电话: 15995177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江苏明润资产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大丰区新村东路(新东苑东大门、看守所西侧)

联系人: 路娜娜

联系电话: 18066172856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路娜娜

联系电话: 18066172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