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街道主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东山街道主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NJNC-C2025-0006 项目名称:东山街道主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9.8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30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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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东山街道主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JSZC-320115-NJNC-C2025-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10-30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15-NJNC-C2025-0006
项目名称: 东山街道主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69.8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东山街道主城区雨污分流整治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430日历天。(具体根据实际施工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 1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 2011 〕 300 号),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 3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②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
( 4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 四 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旧版为注册造价工程师) 证书(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上传注册证书扫描件及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 投标 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 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方式: 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10-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5-10-30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 网上开标大厅 苏采云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咨询采购单位联系人。
2 、公告媒体
( 1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 : //njgc.jfh.com/ )公示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 2 )有关本次采购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jiangsu.gov.cn/ )和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https : //njgc.jfh.com/ )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3 、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首页 ( https://njgc.jfh.com/ ) ‘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 ’ 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 ‘ 供应商注册点这里 ’ 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 “ 信用记录 ” 模块页面点击 “ 信用记录打印 ” 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 的违法行为。
4 、本次采购采用 “ 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 ” ,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 “ 新 CA 办理指南 ” 。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 “ 操作手册 ” )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
5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1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供应商被 “ 信用中国 ”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江宁区上元大街229号
联系人:衡工
联系电话:02586111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宁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太路99号C12国际中心A座806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3-6508-76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3-6508-7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