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概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6-JJTZ-C2025-0001 项目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8万元 采购需求: 鼓楼宁海路街道办事处约111名(含工作人员10人,周二至周六)工作人员提供早、午餐用餐服务,确保工作日全面保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1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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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JSZC-320106-JJTZ-C2025-000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04-15 09: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106-JJTZ-C2025-0001
项目名称: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6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人民币168万元
采购需求:
鼓楼宁海路街道办事处 约 111名(含工作人员10人,周 二至周六)工作人员提供早、午餐用餐服务,确保工作日全面保障。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采购人将对中标人服务情况组织考核,若考核良好可续签下一年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凭证;缴纳的社会保险凭据),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须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时提供《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网站在线打印,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 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 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 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04-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江苏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以下简称“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五、开启
时间: 2025-04-15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 http://jszfcg.jsczt.cn/“苏采云”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 本项目在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 江苏政府采购网、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发布公告。
7. 2 勘察现场:无。
7.3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网址: http://jszfcg.jsczt.cn/ )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详见苏采云官网首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通过苏采云官网首页进行供应商注册及 CA 绑定。 CA 登录后,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进行操作。
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首次登录 “苏采云”系统的新用户,登录网址后,点击“用户注册”--“新CA办理指南”--获取CA后绑定、登录系统--采购项目参与--下载磋商文件(文件后缀名为“.kedt”)。
“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更正公告。
7. 4 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 2021 〕 5 号规定, 参加 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 “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 首页 ( https://njgc.jfh.com/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 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1729422E7173B991C8EC1E5 )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由 法定代表人 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 1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 2 )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 4 )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 6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 在资格审查环节使用信用承诺替代相关证明材料参加南京市政府采购活动, 在 中标(成交)后,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 1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2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 3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7.5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3 )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政府宁海路街道办事处(机关)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水佐岗64号
联系人:吉学婷
联系电话:833102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九九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56号建威大厦613室
联系人:倪媛
联系电话:025-518713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倪媛
电话:025-5187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