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东兴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东兴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中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东兴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 项目地址: 靖江市东兴镇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靖江市东兴镇。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东兴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 ,总投资 1724313.67 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 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东兴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共分为1个施工标段。 本标段为2024年度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增发国债)东兴镇片区节余资金增做工程,工程内容包括:1、灌溉站:拆建电灌站3座,均为200HW-5灌溉站。2、衬砌渠道:新建T100预制板渠道1.25km;拆建T100预制板渠道0.895km。3、新建T100跨渠道机耕桥1.44m*5m盖板12座。4、渠系建筑物:新建过路涵(D40cm×8m过路涵管)9座。5、田间道路:新建3.5m宽18cm厚水泥路0.105km;新建3m宽18cm厚水泥路0.795km;拆建3m宽18cm厚水泥路0.125km。 本标段招标控制价1724313.67元,投标最高限价1630000元。 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 45日历天。计划于2024年11月1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4年12月15日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4支付方式: (1)预付款:全面开工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的25%作为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承包人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付款担保。 (2)预付款的扣除:工程进度超50%支付工程款时一次性扣除。 (3)工程进度款:发包人按月进度付款至承包人企业基本账户,工程进度达80%后不再按进度付款,待工程完工完成结算审计后一次性拨款至审计结算价的97%。经2年工程质保期运行正常,付清质量保证金。 (4)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包人每月按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20%,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以财政审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不低于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2020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或完工验收时间为准)以后,承担过≥12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业绩(不含小农水、土地复垦项目)。项目负责人承担的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有项目负责人变更情形的不予认可。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完工验收证明(必须有建设、施工、监理和设计四方盖章)等业绩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信用等级要求:无; (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一级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 (8)其他人员要求:/ (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 (11)其他要求: ①有下列行为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②社保证明: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企业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投标人处2024.5—2024.7社保证明电子扫描件(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退休人员(不超过65岁)提供退休证明,其他形式的不予认可)。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4年10月11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相关下载),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 (2)登录《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址:http://slgc.ggzy.taizhou.gov.cn:84/OP/Loginnongtian.aspx),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农业农村建设交易平台》,网上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0元。 (3)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 ; 按照最终得分高低排序。: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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