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 项目名称: 盱眙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
- 项目地址: 位于盱眙县域内
- 范围: 充电桩相关的建设),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注:①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签字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缺一不可。中标通知书须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盖备案章或公章或备案二维码或同时提供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出具的进场交易证明或网站中标公告截图。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须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②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项目类型在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任意一证明材料体现即可,三种证明材料不一致时,以终端数量小的为准。如上述三者均无法证明的,不予认可。③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中项目名称、建设单位名称、承包单位名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需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否则不予认可。④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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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域充换电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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