纬四路新建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纬四路新建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 规模: 纬四路新建工程,规划红线宽度为20m,全长约1.1km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2.2建设规模:纬四路新建工程,规划红线宽度为20m,全长约1.1km。设计时速为30km/h,采用双向两车道规模,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N135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等。设计费约90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 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 6.2、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景观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工程等。 6.3、设计周期:方案设计15天,施工图设计15天。(配合甲方进度)。 6.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6.5、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之月前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职称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审查不通过。 6.6、本项目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7、补偿办法:中标单位不补偿,未中标的中标候选单位中,排名第二和第三名的单位各给予0.1万元经济补偿费;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6.8、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全部入围,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6.9、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10本项目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建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6.11、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工程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企业法人; (2).投标人之间存在控股关系、隶属关系的。。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3-2100:00至2025-03-28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0313:30。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szzyjy.com.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
项目详情
|
中标结果公告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