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县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 项目名称: 东海县公益性公墓示范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东海县20个乡镇36个公墓示范点
- 规模: 准。业绩金额以合同原始签约金额为准,其余任何补充、变更及结算审计等金额均不作为业绩工程造价认定的依据。类似工程如为设计项目:类似工程的认定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或加盖建设单位法人章的施工图合格证明材料)为准,缺一不可;时间认定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工程造价以设计合同或其他能如实反映该工程造价的有效证明文件为准。(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3)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4)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为: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记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记取。(5)资格审查中投标人业绩和评分办法中投标人业绩不得重复计分。(6)类似工程业绩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到投标文件中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概况: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东海县20个乡镇36个公墓示范点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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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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