悦达起亚第二工厂车棚1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悦达起亚第二工厂车棚1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地址: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1号
- 规模: 本招标项目造价约25833334.10元。 2.3项目地点: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1号。 2.4工期:65个日历天,其中节点工期:2024年11月30日前并网。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合法有效的承装、承修、承试均为五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3.1.2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1.3相关人员要求 相关人员要求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4年7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1.4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21年10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须至少承担过单项工程7.25MWp及以上规模的光伏工程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投标时以提供符合上述业绩要求的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两项材料。本招标公告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体现,如提供的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均未能体现本招标公告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管理部门或供电公司或招标人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9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三)企业自2023年9月1日(含)以来,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四)企业自2024年6月1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由相关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4盐城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3.5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范围: 2.1招标范围:悦达起亚第二工厂车棚1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具体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项目编号 | E3209440002000025001 | ||
| 项目名称 | 悦达起亚第二工厂车棚1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标段编号 | E3209440002000025001001 | ||
| 标段名称 | 悦达起亚第二工厂车棚11.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单位名称 | 江苏悦达低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 项目类型 | 货物与服务-货物与服务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中标单位名称 | 浙江嘉朔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 ||
| 项目经理姓名 | 程林 | ||
| 中标价格 | 23053256.28元 | ||
| 中标工期(天) | 65 | ||
| 招标人定标原因以及依据 | 招标文件中评标定标办法 | ||
| 工程地点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南路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