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污水厂一期复建工程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5-05-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河东污水厂一期复建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中南路688号
  • 规模: 新建组合池1座、改建组合池2座,更新污泥脱水设备2套等。造价约4474万元,设计费约254.03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1.5万吨/日。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5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5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1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4-1800:00至2025-04-23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909:30。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
  • 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中南路688号 2.2建设规模:新建组合池1座、改建组合池2座,更新污泥脱水设备2套等。造价约4474万元,设计费约254.03万元(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3标段划分 ; 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成果文件 ; 包括但不限于河东污水处理厂一期复建工程设计方案设计及修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批复后的细化工作、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编制(不含招标清单及标底编制)、方案及施工图的报批报审配合工作以及工程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至竣工验收阶段现场后续服务等,同时包含招标人认为其它需要配套设计的相关内容。按建设单位要求提交图、表、文字、数据光盘等全套设计及咨询成果文件。 (四)设计范围:本次复建工程为一期停运工段,主要构筑物(或区域)为:一期原初沉池(已拆除)、原水解酸化池、原CASS池、原鼓风机房。 复建后,一期工段上游自高效沉淀池进水,经复建后的一期工段,排入中间水池,再进入后续提标升级工程新建构筑物。 本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1.5万吨/日。 (五)设计周期:方案设计:5日历日,初步设计: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15日历日。 (六)备注: 1、投标人办理投标等事宜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上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扫描件,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 3、本项目执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贯彻《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的通知(苏住建建(2023)8号)“统一全市投标行为考评标准”的规定,按开标当日有效的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4、本项目招标人对未中标投标人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如下:第二、三名的设计方案补偿费各为人民币1000元;其余投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无补偿费; 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有效投标大于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5名;有效投标为4~6家时,不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3名;有效投标等于3家时,则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办法,推荐3家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少于3家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 7、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超过3家(包含3家)全部入围,如少于3家的将重发公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04-1800:00至2025-04-2323:59; 4.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潜在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5.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4-2909:30。 5.2逾期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

项目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N3205010304001885
项目名称 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河东污水厂一期复建项目
标段编号 N3205010304001885001001
标段名称 河东污水厂一期复建工程设计
建设单位名称 苏州吴中河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设计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中标单位名称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姓名: 张元佳
中标价格 2286270.00元
中标工期(天) 35
中标时间 2025年05月30日
招标人定标原因以及依据 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工程地点 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尹中南路6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