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城市建设集团2024年水利工程测量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2024年水利工程测量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市
- 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 2.2标段划分及其招标范围:本次测量招标共壹个标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5
项目详情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 2024 年水利工程测量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 2024 年水利工程 已由南通市人民政府同意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市城建资金 ,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 项目法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 2024 年水利工程测量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南通市
2.2 标段划分及其招标范围:本次测量招标共壹个标段。滨江公园段江岸抛石防护工程、防汛及畅流活水抢险应急工程、临江河 ( 海港引河 - 世纪大道 ) 工程及其他纳入 2024 年度的水利工程测量,具体项目以实际实施为准,总投资约 2464 万元。
2.3 服务期限要求:
设计前测量: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20 天内提交测量成果。
完工后测量:招标人发出通知后 5 天内提交测量成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 1 )资质证书:具有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类别同时包括工程测量、海洋测绘)。
( 2 )业绩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测量合同金额在 1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测量业绩,须提供委托测量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 3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 资产未被接管或冻结。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 4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 5 )其他人员要求:专业测量员 4 名,其中: 2 名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 名具有测绘及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
( 6 )其他要求:
① 本项目拟派所有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人员缴纳的 2024 年 09 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
② 一旦中标,拟派所有人员不得变更,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责任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 “ 标证通 ” 、 “ 国信 CA” 或 “CFCA”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15 日 9 时 30 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3 ( 3 )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现场开标, 投标文件(线下文件)递交地点为: / ,以开标当日电子屏显示的为准。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称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参加开标会议。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工程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最高投标限价 : 投标报价采用系数报价,报价系数不得大于 90% 。计价基数为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 [2009]17 号文) I 类标准。工程测量费 =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 [2009]17 号文) I 类标准×投标报价系数。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标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标得分也相等,由招标人抽签确定。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分值构成 ( 总分 100 分 ) |
一、技术标( 20 分) |
|
二、商务标( 80 分) 投标报价: 70 分; 为完成本测量工作所投入的人员: 5 分; 业绩: 5 分。 |
||
|
2.2.1 ( 1 )技术标( 20 分) |
为完成本测量工作所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方案( 10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主要技术措施和方案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四个等级,好的得 8.0-10.0( 含 10.0) 分,较好的得 6.0-8.0( 含 8.0) 分,一般的得 4.0-6.0( 含 6.0) 分,较差的得 0-4.0( 含 4.0) 分; |
|
工期保证措施( 3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工期保证措施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三个等级,好的得 2.0-3.0( 含 3.0) 分,一般的得 1.0-2.0( 含 2.0) 分,较差的得 0-1.0( 含 1.0) 分; |
|
|
质量保证措施( 3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证措施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三个等级,好的得 2.0-3.0( 含 3.0) 分,一般的得 1.0-2.0( 含 2.0) 分,较差的得 0-1.0( 含 1.0) 分; |
|
|
拟投入的仪器、设备、数量、质量( 4 分) |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拟投入的仪器、设备进行综合对比,评分分三个等级,好的得 3.0-4.0( 含 4.0) 分,一般的得 1.0-3.0( 含 3.0) 分,较差的得 0-1.0( 含 1.0) 分。 |
|
|
注: 1 、本工程技术标实行暗标评审,电子招投标系统中递交的电子文件对应内容不得加盖单位公章或法人签字(或盖章) ,且不能在任何地方出现或暗示反应投标人名称有关的内容,如项目组成成员姓名(请以岗位、职务等替代)等。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2 、技术标不得出现目录,不得插入页眉、页脚、页码;字体统一用四号宋体(黑色),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阴影、彩色等标记;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地址、人员姓名、 清晰人像、单位图标、签字盖章等能够明示或暗示单位身份。 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 、评标委员会在上述内容的评标过程中,如一致认为投标单位存在明显提示或者泄露投标人身份信息的内容,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4 、技术标得分取所有评委的平均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
|
2.2.1 ( 2 ) |
投标报价( 70 分) |
a 、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系数小于或等于 90% 。【计价基数为财政部、国家测绘局关于印发《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 [2009]17 号文) I 类标准。工程测量费 = 《测绘生产成本费用定额》(财建 [2009]17 号文) I 类标准×投标报价系数。】 b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多于 5 个(不含 5 个),则去掉 1 个最高价和 1 个最低价后且符合介于 90% (含)与 60% (含)之间的投标报价系数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若符合有效报价要求的投标报价少于 5 个(含 5 个),且符合介于 90% (含)与 60% (含)之间的投标报价均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 各参与计算评标价的投标单位报价系数的算术平均值× K 值。 K 值为: 0.96 、 0.97 、 0.98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现场抽取。 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系数均不能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则评委会应确认本次招标失败。 C 、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①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同时,得 70 分; ②各投标人的评标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较,每上浮 1% 扣 0.9 分;每下浮 1% 扣 0.6 分。不足 1% 的,采用插入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特别规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评标基准价不因为质疑、投诉、复审等情形而改变(纠正评标委员会计算错误的除外)。 如: A 单位投标报价为 80.60% , B 单位投标报价为 82.60% , C 单位投标报价为 84.60% ,评标基准价为 82.60% 。则投标单位 A 报价得分为: 70- ( 82.60%-80.60% ) /82.60%*100*0.6=68.55 分;投标单位 B 报价得分为: 100 分;投标单位 C 报价得分为: 70- ( 84.60%-82.60% ) /82.60%*100*0.9=67.82 分。 |
|
2.2.1 ( 3 ) |
为完成本测量工作所投入的人员( 5 分) |
①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 1 分。 ②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中有水利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有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③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组其他成员具有注册测绘师的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本项目拟派所有项目组成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企业为拟派项目组人员缴纳的 2024 年 09 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或有效证明),并提供相关证书,否则不得分。 |
|
2.2.1 ( 4 ) |
业绩( 5 分) |
近三年( 2021 年 10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投标企业承担过单项测量合同金额在 2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测量业绩,有 1 个得 1 分,最多得 5 分,须提供委托测量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
8. 其他内容
本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登陆“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登录——项目响应方登录”,凭企业 CA 证书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相关招标资料,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含澄清、修改)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项目监督部门:南通市水利局,联系电话: 0513-59002518 。
9. 发布公告媒 介
本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城市建设集团(南通职业大学钟秀校区南门往东 100 米)
联系人: 史燔冰
电话: 0513-89087329
招标代理机构: 中诚智信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世纪大道 18 号恒隆国际 B 座 801
联系人: 高丽
电话: 13773759775
2024 年 10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