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监理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4-12-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丹阳境内工程监理标
  • 项目地址: 丹阳市境内
  • 规模: 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41.414千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18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已 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农经发【 2024】 1336 号文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补助 70%、其余地方政府自筹 招标人为 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本项目 建设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丹阳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包括河势控制工程和护岸治理工程,合计治理总长度 41. 414千米 。河势控制护岸合计 10.03千米 ,其中新建 5.94千米 ,加固 4.09千米 小泡沙右 沉排护底 6.858万平方米 。护岸治理合计 31.384 千米 ,其中新建 2.03 千米 ,加固 29.354 千米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 等别为 Ⅲ等,长江扬中河段主江堤及 太平洲 洲堤 护岸 工程级别为 2级, 其余区域 护岸 工程级别 3级。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 --丹阳境内工程 位于丹阳永红河上游堤外无滩段,新建护岸长度 2030m,对应主江堤桩号189+800~191+830段。分三个抛区:抛区为水上护坡工程,抛宽10-25米,抛厚0.6米;抛区为水下护脚工程,抛宽30-35米,抛厚1.0米;抛区为防崩层,抛宽10-25米,抛厚1.2米。水上护坡抛石工程量26261.4m3,水下护脚抛石工程量83281.2m3等, 总投资 3113.56 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 长江扬中河段二期(应急治理)工程 --丹阳境内工程 施工期(含环保 部分 )监理工作。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 共监理服务期 12个月。电子投标文件按365天填写。

2.5 质量目标: 优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 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 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的独立法人

2)业绩要求: 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对应工程投资额800万元以上 或含抛石方量 4万方及以上 水上 抛石 护岸 工程 建设监理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完)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 或工程量的 ,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 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需提供相应的退休证明和聘用合同)。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7) 其他要求:

A . 投标企业需提供《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B . 未因行贿犯罪记录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评标结束后,若发现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总监理工程师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 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

C.截止至开评标当日,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7 . 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 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

4.2 获取招标文件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 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不收取招标文件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1 3 9 30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 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5. 2 . 1 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2 . 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江苏省 “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不见面开标大厅)。

5. 2 . 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5. 2 . 4 首次参与 “不见面”开标的投标人请确保CA证书为适用版本,并提前(开标前两天以上)使用CA测试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如遇显示用户名和密码不匹配或其他异常情况无法登陆,请及时联系翔晟客服(工作时间8:30-20:30),进行远程CA证书升级,客服电话:025-66007916,客服QQ:1627019308;如遇登陆江苏省“不见面”交易大厅后系统出现问题,请及时联系新点客服,客服电话:025-83668631,客服QQ:1224574219;如遇水利交易系统相关问题,请及时联系江苏百盛,客服电话:025-58182190,客服QQ:31098064。

6 . 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 . 评标 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 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 “/”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 资质 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1)项规定

3.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2)项规定

4.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3)项规定

5.总监理工程师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4 )项规定

6.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5 )项规定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6 )项规定

8.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 3.1( 7 )项规定

9.社会保险

拟任总监(另含委托代理人,如有)须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开标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投标人本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对于符合国家规定而未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尚未退休人员,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情况说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派遣工作的,提供来本单位工作的派遣 /任命文件和派出单位与本单位的关系说明)。退休人员应提供退休证书(或提前退休证明)和本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

10. 联合体投标人

不接受联合体

11.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 4 . 3 项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

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 5 款规定

7.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S=T ×α +B ×( 1- α)

式中

S —评标基准价;

T —最高投标限价;

α— T 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取值范围为: 0.6 0.65 0.7 ,开标现场抽取;

B —投标人有效报价(指有效投标人的报价。存在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指已按照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和补正并被认可的报价)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为: 剔除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85% 以下的投标报价后 ,剩余投标人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①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②当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5 时, B 为所有剩余投标报价剔除最高价、最低价格若干后的算术平均值,剔除的最高和最低报价个数各为:剩余投标报价个数× 20% (四舍五入取整数值)】。

注: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均低于最高投标限价 × 85% 的则 B= 最高投标限价× 85%

最高投标限价: 43.1 万元, 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

投标报价

30分

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一

2

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2分

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二

3

资源配置

26分

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三

4

监理大纲

38分

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四

5

业绩

4分

详细评分办法见下表五

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表一:投标报价( 30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1.1

投标报价

30分

报价得分:最高得分 30分,最低得分0分。

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 30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30分基础上扣1分;每低1%,在30分基础上扣0.5分。

注: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 2位小数,采用内插法计算。

表二:总监理工程师素质( 2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2.1

总监素质

2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对应工程投资额1600 万元以上 (或含抛石方量 8万方及以上)水上 抛石 护岸 工程 施工总监的得 2分,本项最多得2分。

注: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拟任总监业绩材料中须为同一人 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 人员姓名及任职情况的 ,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重复

表三:资源配置( 26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3.1

专业和人员配置

13分

测量、水工、造价、环保、安全专业(以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或职称证书或培训证书或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配置齐全、合理,满足工程施工监理需要,本项最高得 5分,少配置一个专业扣1分,扣完为止。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中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每名得 2分,最多得8分;

具有人社部门颁发的工程类中级职称的,每名得 1分,最多得2分。

注:项目组成员不重复得分,本项最高得 8分。

3.2

资格及上岗证

5分

监理人员(总监除外)均需持证上岗。

1、有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的每人得 1分,最多得5分。

2、监理员有省部级部门颁发的上岗证或监理培训证书,每人得 1 分,最多得 2 分。

注:项目组成员不重复得分,本项目最高得 5分。

3.3

年龄结构

2分

25 岁以下和 6 5岁以上的监理人员不超过1人得2分,每多超 1 人扣 1分,本项最少得0分。

3.4

仪器设备

3分

满足工程监理工作需要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3. 5

检测试验

3分

检测试验安排合理、抽检频次满足工程需要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

表四:监理大纲( 38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4.1

监理概况、范围、内容

3分

监理范围、监理内容完整的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监理依据、工作目标

3分

监理依据、监理工作目标明确且切实可行的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工作程序、方法和制度

4分

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制度等内容规划合理,并应具有可操作性的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质量、进度、安全及投资监理措施

11分

1)根据质量控制方法、程序、控制措施是否得力,关键部位是否考虑旁站,监理单位内部是否有完善的监理工作质量奖励制度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2)根据进度控制内容是否齐全,能否根据工程和当地施工水平、气候等特点,提出合理的进度计划,进度控制措施如何;能否运用技术、经济手段实现控制目标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3)根据针对本项目的安全机构是否健全、安全控制的技术措施是否有针对性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3分,无描述不得分。

4)根据投资控制方法是否合理可行,投资控制内容及措施是否科学全面酌情赋分,本项最高得2分,无描述不得分。

合同、信息管理

3分

合同、信息管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3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组织协调

4分

组织协调内容齐全、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的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重点、难点分析

6分

对本工程技术关键、重点、难点分析准确的得 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合理化建议

4分

针对本工程监理及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切实、有效、可行得 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描述不得分。

表五:业绩( 4分)详细评分办法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分配

评分办法

5.1

企业业绩

4分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监理范围对应工程投资额1600 万元以上 (或含抛石方量 8万方及以上)水上 抛石 护岸 工程 建设监理 ,有 1项得2分,本项最多得4分。

注: 业绩提供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监理合同、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三者缺一不得分。上述材料中未能体现工程投资额或工程量的,应附发包人或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总监业绩和企业业绩为同一个业绩 重复 计分

8.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镇江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方式: 0511--844470 83

9.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水利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丹阳市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址: 丹阳市云阳路 3 0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0511-86522190

招标 代理机构 镇江市环宇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 镇江市梦溪路 40 号微夷大厦

人: 李女士

话: 0511-84447166

电子邮件: hyzbdl@sina.com

1 1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