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淮安市发布时间:2024-02-26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质量检测
  • 项目地址: 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 范围: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整治9条,总长19.52km;排水沟整治3条,总长24.24km;拆(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51座,包括泵站2座,水闸5座、渡槽1座、涵洞5座、分水口门31座、农桥7座;灌溉水利用系数测定等 ;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19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 已由 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淮安市水利局 淮发改办〔2024〕2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0%,地方配套资金20% ,招标人为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质量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市盱眙县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渠道整治9条,总长 19.52km;排水沟整治 3条,总长24.24km;拆(新)建渠系配套建筑物 51座,包括泵站2座,水闸5座、渡槽1座、涵洞5座、分水口门31座、农桥7座;灌溉水利用系数测定等。工程概算总投资5000万元。

检测服务期限:270日历天,根据工程建设及各阶段验收进度要求及时开展质量检测并编制检测计划和报告,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3 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本次质量检测共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盱眙县清水坝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2024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类别须包括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乙级或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省级及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2)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2月1日以来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1、中标通知书;2、质量检测合同;3、验收证明,前述序号1、2、3项三者缺一不可,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财务要求: /

(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登记)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证书,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 ;

(7)其他要求:

①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后及评标期间查询,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②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前3年内存在行贿犯罪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③本次评标结果公示期间,若发现拟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按信用管理相关规定报请行政监督部门予以处罚【提供招标文件要求格式的承诺书, 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承诺时间必须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

④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提供委托代理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及招标公告发布前近3个自然月中任意1个月的在本单位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相关资料 原件 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混凝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最多两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项目负责人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否则联合体投标文件无效。联合体投标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拟投标单位于2024年2月26 日至2024年3月19 日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 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诚信库、CA证书及 电子签章 后方可参加投标(诚信库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导航→操作手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水利工程操作指南》,下载相关文件,准备相关资料。(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孙女士,电话:4000511606。投标单位CA证书激活地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联系人及技术支持:丁先生,电话:0517-80996058)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20 日9时30分, 电子投标文件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电子化交易平台上传;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开标模式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 “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 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安全等相关责任自负,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 资格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 资质证书

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

3. 业绩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

4. 财务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

5. 项目负责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

6. 其他主要人员

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

7.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

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

8. 其他要求

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

9. 社会保险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

10.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公告第3.2款规定

11.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2.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符合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5款规定

说明: 投标人必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将否决其投标;上述各项如有虚假一经发现,其资格后审不合格;如已中标的,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7.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最高投标限价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2.5万元,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否决。

7.4 分值构成: 见7.5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7.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

1

商务评分标准

认证、管理体系

具备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的,有1项的1分,最高得3分。

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3

业绩评分标准

水利项目业绩

投标人近5年(2019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程中标金额或者合同价≥3000万的(提供施工中标公告网上截图)或承担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的。有1项得3分,最高得9分。

提供检测合同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9

项目负责人评分标准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19年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程中标金额或者合同价≥3000万的(提供施工中标公告网上截图)或担任过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单项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业绩的项目负责人的,每有1项得3分,最多3分。

须提供检测合同扫描件。上述证明材料须能体现业绩金额、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关键评审因素,如不能体现,可补充提供合同甲方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

资源配置评分标准

人员配置

①检测专业人员中,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机械电气和量测专业配置齐全的得10分,每个专业2分,每人最多得4分,每少1个专业扣2分。(以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为准)

②项目组人员中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每名得2分,中级职称每名得1分,最高得4分。

上述人员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任意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14

仪器设备

主要试验检测仪器及专用设备、车辆能满足本工程质量检测业务需要的得5分。

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5

2.2.4

2

服务实施

方案

检测计划、大纲

检测工作大纲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检测计划

检测项目、内容齐全,检测计划重点突出得10分, 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检测程序等

检测程序、内容、方法、检测频率、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满足《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要求得10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10

保证措施

检测及技术服务工作的各项保证措施(包括保证检测精度的技术措施、检测进度计划及保证检测进度的措施、检测工作质量与服务保证措施、技术服务支撑条件、安全生产管理措施等)齐全完善得6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6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

合同管理、资料归档制度完善的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合理化建议

投标人对本项目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得4分,有缺陷酌情扣分,无表述不得分。

4

2.2.4

(4)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等于招标控制价时得基本分17分:与招标控制价相比每下浮1000元加1分,最高得3分(即投标报价为 12.2 万元得满分20分),不足部分按内插法计算。

20

备注:投标人必须按评分标准中相应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且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不予计分。

8. 其他内容

8.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大厅参与开标。

8.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9. 发布公告媒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淮安水利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盱眙县清水坝灌区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处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 高工

联系电话:0517-8822650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23号10号楼3楼1038室

联系人:张玉清、王杨、张晓磊

电话:025-86570485   17314458268(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