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雪莱清淤回填工程福雪莱清淤回填工程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福雪莱清淤回填工程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南通高新区
- 规模: 南通高新区福雪莱地块内场地清杂平整、淤泥外运、素土外购回填及明河、暗河回填区域压实等,面积约20000平方米等
- 范围: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地块内的平整、清淤、回填及渣土外运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8
项目详情
福雪莱清淤回填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福雪莱清淤回填工程 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通高新管备〔 2025 〕 371 号)批 准建设,招标人为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南通高新区。
2.1.2 建设规模:南通高新区福雪莱地块内场地清杂平整、淤泥外运、素土外购回填及明河、暗河回填区域压实等,面积约 20000 平方米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 94.16 万元(含暂列金 5.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30 日历天 ,具体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起算。
注: CA 系统工期统一填 3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明沟必须清理彻底,包括河流、明浜、暗浜的清淤回填,地块整体回填压实后高度必须达到 4.7 米标高,自行考虑沉降。( 85 高程,实际回填高程以发包人通知为准,清淤完成回填前,通过验收并测绘,验收通过方可回填)。施工现场及渣土外运必须符合“南通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场地平整度符合发包人要求。
回填整平压实要求如下:
1 、对天然地面回填整平压实至 4.7m ( 85 高程)。 2 、回填范围内杂物应清除干净,挖除淤泥,排干积水。 3 、回填土应采用粉质粘土,每层虚铺土厚度不超过 300mm ,采用 15t 以上静力压路机进行碾压,压实后不超过 200mm 。压路机行驶速度不大于 2 公里 / 小时。纵横来回碾压遍数各大于 6 遍。
(注:投标时 CA 系统中质量统一填写 合格 )。
2.2 招标范围 :
包含但不限于项目地块内的平整、清淤、回填及渣土外运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 B 证 ,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注:( 1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的规定,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2 )江苏省二级建造师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 第 26 号文件精神执行。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类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企业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企业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 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 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9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 1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 〕 46 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17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
5.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 1 )本工程采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 3 )本项目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 4 )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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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方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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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金霞路 555 号江海圆融汇 1 号楼 13 楼 |
地址 |
南通高新区国盛义乌城 22 栋 360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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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姚先生 |
联系人 |
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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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13-86598690 |
电话 |
17706294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