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区南四湖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徐州市发布时间:2026-02-11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铜山区南四湖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 范围: 项目范围内实施河道基底修复工程、生态浮岛工程、水生态恢复工程、河道滨水植物缓冲带修复工程等 ;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的全部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6

项目详情

铜山区南四湖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铜山区南四湖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已由 徐铜经发投审【 2023】31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招标人为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铜山区南四湖入湖河流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2.2 项目建设内容: 项目范围内实施河道基底修复工程、生态浮岛工程、水生态恢复工程、河道滨水植物缓冲带修复工程等。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 3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标段划分:一标段。

3. 工程总投资: 3700 万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 级及以上资

2)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自 202 1 0 2 01日(含) 以来承接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 指单项合同金额大于或等于 1400 万元的 水利 工程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 议书、验收证明及县级以上含网址的中标结果公告网页截图为准,四者必须同时具备,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协议书中注明的金额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的验收证明 竣工或完工验收鉴定书或业主证明 提供 原件扫描件,以上 证明材料应能明确体现上述指标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注:联合体投标的以牵头人的业绩证明为准。

3)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本单位注册的,具有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资格 且无在建工程 (附承诺书 )

4) 项目经理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 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附在投标文件中 ), 可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通过阶段(通水、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 20 天(含)。

f.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5 )投标申请人具备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须持有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分别为 A、B、C 三类)

7 )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在失 信记录解除 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以开标当日 “信用中国 ”查询的结果为准)。

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 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 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 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 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 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 ? 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 款账户汇出)、 ? 银行保函、 信用承诺、 保险保单、 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 择的 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伍拾万元整

收款人: 徐州市铜山区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开户行:徐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路支行

开户账号: 3203230601010000041833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原件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 “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的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招标人。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 ”。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 “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

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发生的利息一并退还(使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信用承诺方式的除外)。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2 6 2 11 日至 202 6 2 26

1)本工程实行电子招投标,请投标申请人办理江苏 CFCA 证书或国信 CA 证书后(办理指南 网址: http :// ggzy . zwb . xz . gov . cn / bszn / superviseInfo . html ), 投标截止时间前 陆《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网址 http ://218.3.177.169/ xzslhy / ”)自 行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开户银行及其开户账号必须是本单位基本账户,凡已在《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已备案的企业,如不是基本账户的,请及时在系统中变更、 提交 审核后,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未及时变更备 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

2)凡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信息资料库资料审核合格后登录《徐州市水 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 易系统》进行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 6 2 12 日至 202 6 2 26 1 7 时 00 分 ,逾期将无法下载;

3)本工程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软件版招标文件,视为获取失败。投标人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生成投标文件时需支付工具使用费,工具使用费收费标准见“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 ”中“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下载 ”栏。

4)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交易平台 ”是指:《徐州市水利项目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 统》,网址如下 :( http ://218.3.177.169 / xzslhy /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3 19 9 30 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 ), 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7.2.1 本项目采用远程 “不见面 ”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2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徐州市公共资源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221.229 .211.51:8090/BidOpening/)参与开标。

7.2.3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予以答复,并制作记录。开 标结束后投标人不得对开标事项再提出异议。

8.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评标标准和方法

9.1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9.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9.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9.4 分值构成:详见招标文件

9.5 评分因素与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0.其他内容

10.1 投诉受理部门名称: 铜山区水务局

10.2 通信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长江西路 9-1 科技创业大厦(铜山水务局)

10.3 联系电话: 0516-69682050

11.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jsggzy.jszwfw.gov.cn/ )、徐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ggzy.zwb.xz.gov.cn/index.html )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人: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人民政府

址: 徐州市铜山区利国镇

人: 解女士

话: 15895225595

招标代理机构: 泾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徐州市云龙区绿地领海 3号楼1705室

人: 潘工

话: 0516-87899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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