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LSXBHSN-GK标段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06-13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LSXBHSNGK标段
  • 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及总渠立交通航影响处置方案研究,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拟按二级航道标准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约3公里航道整治工程、改建地涵2座、改建桥梁1座、配套工程等 ;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即LSXBHSN-GK标段,招标范围为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约3公里航道工程、水利工程、桥梁工程、配套工程、其他全部附属工程及临时工程的勘察测量、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研究工作等 ; 3.2企业业绩 2020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表5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完成过水利工程的可行性研究项目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20

项目详情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LSXBHSN-GK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 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LSXBHSN-GK 标段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根据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一期及总渠立交通航影响处置方案研究,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 拟按 级航道标准整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3公里航道整治工程、改建地涵2座、 改建 桥梁 1座 、配套工程等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 1 个标段,即 LSXBHSN-GK 标段,招标范围为 连申线淮河入海水道滨海枢纽段航道整治工程 3 公里 航道工程、 水利工程、 桥梁工程 、配套工程 其他全部附属工程 临时工程的 勘察测量、工程可行性研究、专题研究工作等

2.3本次招标的主要工作内容

2.3.1勘察测量

1 )按相关规范要求,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所必需的勘察、测量 补充勘察测量 工作

2 以上 勘察、测量 成果需进行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作为工可研究的基础资料。

2.3.2工程可行性研究

负责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专题批复(或行政许可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完成 送审并取得 工可批复

工程可行性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水运现状分析、水运量预测、自然条件与外部配套条件、通航标准、船型及营运组织、建设规模与设计标准、航道线路、 航道工程、 水利工程、 桥梁工 程、配套工程(航标工程等)、节能、安全、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和国民经济评价等《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通用大纲( 2023年版)》要求的全部内容。

征地拆迁专题:征地拆迁工作单独成册,开展征地拆迁现场调查,入户调查房屋拆迁,确保细致准确,通过航拍、实地走访等方式建立影像资料库,明确永久和临时征地性质、面积,确定房屋等拆迁数量,深入调查迁改(建)杆线、管线、缆线及改移道路、沟渠等工作量;对改建桥梁要制定 “一桥一档”,提高桥梁拆迁方案精确性;相关外业调查资料齐全、准确,有关书面协议或文函完备;经发包人、地方政府、拆迁户最终确认后形成征地拆迁专题报告(含征地拆迁费用测算)。中间成果审查时按发包人要求一并提交。报告内容至少应涵盖房屋(民房、厂房、办公用房等)及附属物、杆线(强、弱电)、水系、路网、管网(包括地上地下)、缆线、改移道路、沟渠、水下拆除物及征地拆迁费用测算等,并附有建筑物等相关图片。杆线(含强电、弱电)迁改、管线(含地下管线)及缆线等迁改,应提供产权部门同意迁改的初步意向书。

2.3.3专题研究

负责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含节约集约用地专章等)、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防洪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不可避让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论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等专题研究工作,须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批复(或行政许可或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2. 4 进度要求及 周期安排

1) 勘察 测量进度要求

合同签订后 1个月内完成 勘察 测量工作并通过专项验收

2 工程可行性研究周期安排

合同签订后 3 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至少包含建设的必要性研究、运输量分析、建设规模论证、建设方案研究、投资估算等) 合同签订后 5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成果报告(含图表),并通过发包人及相关部门的审查

3) 专题研究 周期安排

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专题需满足工可研究阶段需要,并在工可报批前完成 ;其他专题需满足各阶段进度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必须涵盖下列) 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 [ 备案专业应包含水运(含港口河海工程)、 水利水电、 公路,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 ]

3 .2 企业业绩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投标报表 5中 /竣工时间为准 ),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 牵头人 至少完成过 水利工程 可行性研究 项目

3. 3 企业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按联合体所有成员中最近一次信用等级较低的进行评定) 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服务类)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4 项目负责人

1)资格条件: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 以来(以投标报表 4任职结束 时间为准 ),担任过 水利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5技术负责人

1)资格条件:投标人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2)业绩条件: 2020年1月1日 以来( 以投标报表 4任职结束 时间为准 ),担任过 水利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项目 技术负责人或 项目负责人。

3.6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备案专业应包含水利水电,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咨询】 ,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2个;

③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7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4.3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详见 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盐城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址: 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 8号

人: 王骏

话: 0515-88110505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 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A座6楼

邮政编码: 210019

人:杨海峰、王辉

话: 025-87715117、5116

真: 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8、 其他

8.1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苏交规〔 2024〕6号 )的规定, 投标人应采用 “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 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系统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投标报表》中的相关信息已能完整体现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审查条件或评标办法中相关评分项目的,无需重复提交补充证明材料。

8.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8. 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建议投标人自行考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8. 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 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需点击【副联单位管理】,选择对应的副联单位,发送邀请(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 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00-6666-101。

8. 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 2025年 6 13日 1 7 : 3 0,预约截止时间: 2025年 6 20日 17:30。

2)开标时间即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7 4日 9: 00,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7 4日 10:00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 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开标 室(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号) 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个工作日 ,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 7 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人:王骏、 杨海峰

址:盐城市亭湖区青年中路 8号

话: 0515-88110505、025-87715117

电子邮箱: js86531176@126.com

8. 8 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址:南京市升州路 16号

编: 210001

话: 025-52853073

真: 025-52853028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