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江苏省发布时间:2025-12-30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 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中“十五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网的射三线,编号为“S1 ; 沥青路面施工评估与咨询服务、施工智能化管控、沥青驻厂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 概况: 本次招标共设3个标段,即NY-LMFW-1、NY-LMFW-2、NY-LMFW-3标段,对应桩号范围如下: NY-LMFW-1标段:K0+847.8~K35+000; NY-LMFW-2标段:K35+000~K71+800; NY-LMFW-3标段:K71+800~K124+517.141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7

项目详情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 路面技术服务 项目 NY-LMFW-1 NY-LMFW-2 NY-LMFW-3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 2021 722 号批准建设,项目委托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 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现对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 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NY-LMFW-1 NY-LMFW-2 NY-LMFW-3 标段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总体概况

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 2017—2035 年)》中 十五射六纵十横 高速公路网的射三线,编号为 “S1”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 120 公里 / 小时,路基宽度为 34.5 米,自西向东经南京市六合区、扬州市仪征市和高邮市、泰州市兴化市,路线起自南京绕越高速新簧互通北约 2.2 公里处,终点位于兴化市荻垛南接盐靖高速,全长 126.589 公里。全线设置互通立交 15 处,主线收费站 1 处,匝道收费站 10 处,服务区 3 处。

2.2 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共设 3 个标段,即 NY-LMFW-1 NY-LMFW-2 NY-LMFW-3 标段,对应桩号范围 如下

NY-LMFW-1 标段 K0+847.8~K35+000

NY-LMFW-2 标段 K35+000~K71+800

NY-LMFW-3 标段 K71+800 K124+517.141

2.3 招标范围

沥青路面施工评估与咨询服务、施工智能化管控、沥青驻厂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

2.4 计划服务期

2026 2 月~ 2027 12 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单位条件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或其下属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乙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公路工程综合甲级试验检测机构等级证书(或公路工程甲级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2 )业绩要求

2015 1 1 日以来,投标人应完成过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评估与咨询服务、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智能化管控服务、高速公路沥青驻厂检测服务等三类沥青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注: 上述三类服务项目可在同一项目合同中完成,也可分别完成;

上述 沥青路面施工评估与咨询服务 至少应包含沥青路面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施工技术及工艺评价与咨询等工作。

3 )其他

A. 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 信誉要求

a. 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 (试验检测类) 评价不得低于 C 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

b.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 信用中国 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c.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

1 )资质要求

项目负责人 具有副高级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 )业绩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 担任过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评估与咨询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上述 沥青路面施工评估与咨询服务 至少应包含沥青路面目标配合比设计、生产配合比验证、施工技术及工艺评价与咨询等工作。

3.3 其他要求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 )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12 30 日至 2026 1 7 日,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 ,下同),在首页左侧 招投标管理 中点击 预约管理 申请预约 时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以便联系),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中进行预约并邀请副联单位。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4.3 领取招标文件后请及时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 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 1 20 9 3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 2026 1 20 10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 145 号二期三楼)公开开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同时链接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石鼓路 69 号江苏交通大厦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 18 号鼓楼创新广场 D 1007

邮编: 210036

电话: 025-83300827

联系人:程细英、徐蕾、孙宁

工作 QQ 2048475103 (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的南京至盐城高速公路 路面技术服务项目 NY-LMFW-1 NY-LMFW-2 NY-LMFW-3 标段共计 3 个标段中, 每个投标人可对 3 个标段投标,但 最多允许中 1 个标段。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3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工作 QQ 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宜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 15 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5 日自行到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6 行政监督部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 16

电话: 025-52853073

邮政编码: 210001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程细英、徐蕾、孙宁

电话: 025-83300827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5 12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