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施工

苏州市发布时间:2026-02-12来源: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园
  • 范围: 2.1标段名称: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施工 ; 本项目对水月坞片区原地质博物馆周边建筑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水、电、消防)、安装、消防改造(含水、电),装饰装修、空调、景观、智能化、亮化工程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26

项目详情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施工 (标段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S3205010304000247001001(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苏太管批备 (2025)90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自筹 /财政 ,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 代建 集中建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施工 标段 名称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 施工 招标事宜。

2.项目 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标段名称: 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 苏州市吴中区金庭镇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园

2.3 建设内容: 本项目对水月坞片区原地质博物馆周边建筑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水、电、消防)、安装、消防改造(含水、电),装饰装修、空调、景观、智能化、亮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 3146.3平方米,建设完毕后用于打造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 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 . 5 工程规模 (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本项目对水月坞片区原地质博物馆周边建筑进行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水、电、消防)、安装、消防改造(含水、电),装饰装修、空调、景观、智能化、亮化工程等。总建筑面积为 3146.3平方米,建设完毕后用于打造碧螺春茶文化体验中心,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 6 工程 合同 估算价(万元) 2272.33952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改造(含水、电、消防)、安装、消防改造(含水、电),装饰装修、空调、景观、智能化、亮化工程等。

2 . 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 □小 ?中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项目技术复杂特征描述 /

2 . 9 工期 150日历天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10.1.1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接受大企业联合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投标 ,中小企业在联合体中承担 比例 不少于 %。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 大企业 %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3 . 3 资格审查 其他 条件:

3.3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 .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资格审查 可选 条件:

3.4 .1 ?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企业 或者项目负责人 2023 02 01 以来 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工程 。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证明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类似工程业绩质量为合格,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以合同金额为准。如业绩证明材料无法体现类似业绩相关指标要求的,须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竣工图纸或工程量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注: 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 1 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 2 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 3 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 4 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 .2自 2024 02 01 以来(近 2年内),投标人 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 .3自 日以来(近 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 . 4 日以来(近 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 5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 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 C 类投标人参与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项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双面)、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之月前3个月的在本单位连续缴纳的社保明细证明扫描件,并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5)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6)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本次招标中需要的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本项目按开标当日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有效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考评结果”中的扣分值执行。

8)本工程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要求。

9)本项目代建单位为苏州香谷里拉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5 本工程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 6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 中小企业 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中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3.6.1 以联合体形式预留 的, 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 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且不少于 %

3.6.2 以分包形式预留的, 若大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 项目分包 承诺书》, 承诺中标后将本项目中不低于 %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一家或者多家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资质的中小企业

4. 资格审查办法

合格制:邀请全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有限数量制: 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 9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不少于 9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5.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6. 招标文件 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02 12 00 00 2026 02 26 23 59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苏州交易集团综合交易平台(建设工程)

7. 投标 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 03 06 09 3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登录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 投标文件。

7.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 . 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 递交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将拒绝接收。

8. 其他 要求 要求 或说明

本项目 设计单位为 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项目 监理单位为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1本次 招标 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http://www.szzyjy.com.cn:8086/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9 .2本次 招标 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重发公告原因)

10. 联系方式

1 0 .1招标主体

招标人: 苏州市洞庭山碧螺春茶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苏州市吴中区吴中大道 1399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苏州市姑苏区双桥 868创意文化产业园629室

联系人: 张铁成 联系人: 范万红、符美婷、岳楠

电话: 0512-66509001 电话: 0512-68832715

传真: 项目负责人 符美婷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电子邮箱:

10 . 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

联系电话 0512-66030372

10.3异议渠道: 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