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路南、永通路西(R22017)地块供电安装工程新华路南、永通路西(等资格后审公告
- 项目名称: 新华路南永通路西R22017地块供电安装工程等资格后审
- 项目地址: 新华路南
- 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华路南、永通路西 ; 新华路南、永通路西(R22017)地块供电安装工程,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4-1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9
项目详情
新华路南、永通路西(
R22017)地块供电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华路南、永通路西(
R22017)地块供电安装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供电安装工程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新华路南、永通路西
。
2.1.2
建设规模:
共一个标段,合同估价算约为
594
万元。地上总建筑面积约
141390平方米,其中普通住宅建筑面积约82155平方米。
2.1.3工期要求:
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
5
月,竣工日期:
2024年
8
月,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4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
新华路南、永通路西(
R22017)地块供电安装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
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
①
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壹级建造师,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 第 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
和履行合同
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双方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
3.4
投标人不
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
不
处于
不
合格状态。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04
月
18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9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申请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4
年
04
月
29
日
09
时
30
分。
5.2逾期送达
的
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9.
特别提醒:
(
1)本工程采用
远程不见面交易
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
3)本项目第一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书原件,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的,视为放弃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4)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市城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地址
|
城港路
28号
|
地址
|
南通市崇川路
58号产业技术研究院9幢601室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联系人
|
程碧瑶、
单晓花
|
|
电话
|
0513-66889926
|
电话
|
15896245291
|
|
电子邮箱
|
/
|
电子邮箱
|
292619374@qq.com
|